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传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
三、报考条件
符合学校招生简章(以下称“简章”)第1-6项报考条件。
四、意向导师
考生在报考阶段须选择“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师生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确定录取导师。
五、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9:00-12月26日16:00,申请人应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生招生报考办法”要求,完成网上报名。
2.提交材料
提交材料(电子版)和要求。
(1)材料目录(注明考生姓名、材料项目、意向导师及页码,仅在纸质材料需要,电子版无需上传)。
(2)通过报名系统下载的《报考登记表》,并在本人签名处签名。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已硕士毕业并(或)硕士学位者提交硕士毕业证书和(或)硕士学位证书(若无其中任一证书,请用空白A4纸替代,写明“未获得硕士毕业/学位证书”并本人签名)。境内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简称“学籍报告”),且在报告空白处写明“代替毕业证书”后本人签名。国(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者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注明预计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时间(应为中文或英文件;或其他语种的中文或英文公证件)。
(5)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往届生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7)已有科研成果: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无论是否公开发表均可)。
(8)最高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9)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格式、字数不做统一限定)。
(10)报考学科领域内两名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人员出具的推荐意见(申请人通过博士报考系统填写推荐专家信息(含电子邮箱);专家在线提交推荐意见)。
(11)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与报考学科相关(一般不得跨学科)的5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
(12)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人认为有价值的其他申请材料。
3.寄送材料
除系统提交上述材料外,考生须在2024年12月26日(含)前(以快递寄出时间/邮戳时间为准),将报考材料(除推荐信外)寄至: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213办公室 许老师 021-54343073,邮寄方式仅接受顺丰快递(不在顺丰快递寄送范围内的地区请务必选择EMS)。如选择其他方式而造成资料遗失或者接收延误,后果由考生承担。
六、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审核、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等部分。我院依据报考条件等对申请人进行审核(考核),申请人可通过报考系统查询审核(考核)结果。审核(考核)通过者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一)报考资格审核
报考资格审核预计于2025年1月完成。
(二)专业资格审核
1. 专业资格审核预计于2025年3月底前完成。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的审核结果。
2.我院将对同一招生学科的申请人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
3.填写的导师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师生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确定录取导师。
4.专业资格审核项目量化细则如下:
(1)硕士阶段学业成绩(最高10分);
(2)外语水平(最高10分);
(3)已取得的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实践成果、获奖等(最高10分);
(4)已取得的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科研成果(最高30分);
(5)科研、创新潜力(最高40分)。
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5.根据专业资格审核成绩,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申请人名单。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
1.此项考核将在综合考核前进行。
2.考核内容为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多个方面,特别包括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
3.此项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通过者不得进入综合考核或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的时间预计为2025年3-4月。
2.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等,并将归并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门科目,其中专业基础为笔试,外国语和综合测评为面试。每门科目满分100分,综合考核满分300分;在同一学科内执行统一的考核形式、内容、标准,并将按照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填写的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师生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确定录取导师。
七、公示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我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未被录取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考核成绩。
八、联系与监督投诉
传播学院招生咨询电话:
021-54343073;
电子邮箱:
yjs@comm.ecnu.edu.cn。
传播学院投诉、申诉和监督电话:
021-54343075;
电子信箱:
cbxy@comm.ecnu.edu.cn。
编辑 | 汪欣颖
审核 | 杜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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