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梁佳彤
12月5日晚间,煤化工龙头宝丰能源(600989)发布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称,经考虑投资者意见并经公司经营管层审慎研究,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后决定本次关联交易暂缓执行,计划待拟收购项目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营后,视该项目的实际经营情况决定与交易对手方协商是否继续本次交易。
对于交易目的,监管工作函提出,公司主营煤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本次拟收购蒸汽综合管线相关资产主要用于向苏银产业园区销售低压蒸汽。公司2024年三季报显示,期末短期借款等有息负债合计301.41亿元,显著高于货币资金余额40.99亿元,偿债压力较大,要求说明新增业务与公司现主营业务的关联以及协同性。
宝丰能源回复称,由公司统筹管理蒸汽输送和供应,可以更好地保障安全生产及协同运行,提高动力锅炉产能利用率,提高产业链附加值,是公司发展和主营业务优化的结果,与公司主营业务紧密关联。
截至2024年11月底,内蒙古烯烃项目已基本建成,目前该项目第一系列生产线已顺利投运并产出合格产品。内蒙古烯烃项目全部投产后,预计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将大幅增加。此次资产收购价格4.35亿元(不含税),预期未来资金支出为缴纳灵武段土地出让金约0.1亿元,占公司2024年三季度末资产总额仅为0.5%左右。
监管层还要求,说明在项目尚未竣工的情况下一次性提前支付所有交易价款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代关联方承担其投资项目建设费用等情况。
宝丰能源表示,本次收购的蒸汽综合管线项目,主体工程已基本建成,建设资金已由宝丰昱能承担,项目虽然尚未竣工结算,但已经完成绝大部分建设工作。根据双方协议,无论是否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或权属变更手续,公司都可以自协议生效之日取得相关资产的权属。因此,本次交易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代关联方承担其投资项目建设费用等情况。
标的资产作价公允性方面,项目总资产账面价值3.86亿元,评估价值4.36亿元,增值率为12.78%,监管层要求说明产生评估溢价的原因及合理性。
宝丰能源解释称,在建工程评估增值4,910.77万元,增值率为13.06%,为标的资产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23.71万元,增值率为2.34%,变动较小。
根据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评估参数的设置和评估过程,本次交易采用成本法作为评估结果具有合理性。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溢价12.78%属合理范围。
公开资料显示,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以煤替代石油生产高端化工产品,具体包括:煤制烯烃、焦化、精细化工,其中,煤制烯烃为公司的核心业务。主要产品为聚乙烯、聚丙烯。
财务方面,宝丰能源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42.7亿元,同比增长19%;归母净利润45.4亿元,同比增长16.6%。其中,第三季度营业收入73.8亿元,同比增长0.9%;归母净利润12.3亿元,同比下降24.6%。
值得一提的是,宝丰能源刚于一月前终止百亿级定增。11月8日,该公司披露收到上交所关于终止审核定增事项的决定。11月5日,公司决定撤回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由此引发上交所终止审核的决定。
宝丰能源当时表示,拟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建设的项目已经通过自有和自筹资金基本建设完成。但记者查询发现,截至2024年上半年,该计划投资近400亿元的项目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153.31亿元,而三季度在建工程较上季度末仅增加76.7亿元,离基本建设完成差距较大。
二级市场上,截至5日收盘,宝丰能源跌0.44%报15.73元/股,最新市值1153.54亿元,今年累计上涨超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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