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嘉州铁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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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小心捡到别人的手机
你会怎么做?
联系失主?
交给警察?
置之不理?
还是打起其它“歪”主意?
近日
市中区公安破获一起盗窃案
有人捡到他人手机后
不仅不归还、不报警
还趁机转走了所有微信余额
可真“刑”!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是怎么回事!
2024年11月23日
心急如焚的徐女士
向市中区公安分局青江派出所报警称
自己的手机于11月22日下午遗失
后来
她借邻居的手机登录微信
发现微信余额中的一万九千余元
竟然“不翼而飞”
分九次“隔空”转给了他人!
接警后
民警立即根据微信支付交易明细
开展循线追踪、多方取证
很快锁定了捡拾手机者为罗某某
并迅速将其抓获归案
经查
11月22日
罗某某在市中区某小区门口
偶然间拾得徐女士遗落的手机
面对未设置密码的手机
以及微信钱包中的19000余元
罗某某利欲熏心、贪念顿起
于是将徐女士微信余额中的零钱
分九次转到了自己的微信账户
因涉嫌盗窃
罗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手机和钱款已经退赔给徐女士
11月25日
报警人徐女士将一面
印有“警察显神威 心中为人民”的锦旗
送到青江派出所
感谢民警迅速侦破案件
帮其挽回财产损失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捡到他人手机后,盗刷他人手机内钱财,其行为构成了盗窃罪。此外,广大市民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机,手机解锁的数字和手势密码不要过于简单,最好采用高级别的密码认证,不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如遇手机被盗,请第一时间报警,并迅速解绑关联的支付宝、微信支付,冻结银行卡信息,避免受到更大损失。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六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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