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市商务局12月5日官网消息,广州市商务局组织起草了《广州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并就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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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来讲,《征求意见稿》共计20条,包括大力引进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支持电商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一批电子商务标杆企业;支持电商产业载体建设;鼓励电商企业技术创新;支持举办各类电商活动;鼓励电商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鼓励电商与地方品牌融合;推动电商助力“百千万工程”;打造“直播电商之都”;建设“跨境电商之城”;鼓励电商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促进电商物流升级创新;构建金融保障体系等。
具体而言,《征求意见稿》指出,支持电商企业做大做强,即推动电商企业“个转企、小升规”,对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并上报统计数据的企业,根据该市新增限额以上企业奖励政策给予支持。
进一步来讲,对纳入广州市的年度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突破3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且突破每档前连续两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6%、4%、3%、2%的电商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50万元、250万元、400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的奖励,若获奖励企业再进档的,则补发所进档与已获奖励档之间的奖励差额。
根据《征求意见稿》,鼓励电商企业积极运用5G、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虚拟现实、人工智能、数字孪生、超高清视频、无人机、机器人等创新技术,提升数字消费体验。支持电商企业针对选品、营销等环节开发软件服务系统,借助电商的数字化升级,推动商贸主体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等方向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不仅如此,支持各类主体结合区域特色产业,加强内容制造、视频技术、直播场景等直播基础设施建设,引入前沿技术手段,集聚优质直播平台、MCN机构、直播营销团队,引进具有集中销售和结算职能的法人机构,培育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示范性强的直播电商示范基地,形成行业集群效应,全力打造“直播电商之都”。鼓励各区出台支持直播电商发展的扶持政策,打造直播电商政策矩阵。
《征求意见稿》还提到,鼓励该市电商企业参与全国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6·18”“双十一”“双十二”等重大消费节庆活动。加强消费节庆活动中的政企共建,鼓励企业通过发放消费券等方式让利于民,促进网上零售额增长。支持电子商务行业协会、机构、企业等主体在广州组织具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展览,举办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国际性、全国性电子商务会议、论坛、节庆等活动,根据该市促进会展业发展相关政策给予支持。
此外,丰富以广货广景、休闲美食、文创旅游、老字号、国货潮品等为代表的数字消费品类,打造一批有特色、有亮点、有知名度、附加值高的电商产品与服务内容,助力打造“广货”IP。支持各区和相关行业商协会、品牌商家、老字号、国货潮品与电商平台合作,结合服装配饰、美妆日化、箱包皮具、珠宝首饰等广州优势产业带,举办形式多样的线上促消费活动,讲好广州产业带故事,扩大广货品牌影响力。
来源: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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