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事情一旦有了舆论,那事情结果就完全不同。比如最近浙江宁波发生的一起城管执法案件,就让人感觉到奇奇怪怪,说不出哪里不对劲。
12月5日,网上一段视频引发社会关注,一名摊贩在路边出摊时,被城管逮个正着。城管要求女子缴纳100元的罚款,否则就要暂扣东西,去队里接受处理。
另一段视频中,有摊贩和城管执法人员的对话,摊贩哀求“30元行不行?30元我可以找人借一下。”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说,“30元可以借,50元就不能借了吗?”
最终女摊贩无奈之下,去找一起出摊的另外一名摊主周先生借了50元钱,于第二天到单位接受了处理,城管部门也按她开具了处罚决定通知书和缴纳罚款的发票。
据称女摊贩今年50多岁,离婚后自己一个人在宁波租房生活,有一个儿子在广东做生意欠了不少钱,女子生活困难只能摆摊为生。一个多月前骑电动车摔跤,造成腿骨骨折,休息了一段时间,还没有完全恢复,但因为没有生活费,只能带病摆摊。
女子摆摊仅仅一周,还没有赚到什么钱,当天城管来检查,其他摊贩都跑了,她因为腿脚不便,被逮个正着。其他摊贩表示,城管对她罚款50元已经是从轻了,正常情况下,罚款一般都是三五百元。
50元在很多人眼里并不算多,也就是一顿饭钱,但对于口袋只有30元的女摊贩来说,她不得不为了缴纳罚款去向并不熟识的人借钱。好在这名周先生心地善良,解了她燃眉之急。
事情发展到这里,似乎也就结束了。女摊贩无照设摊经营,城管依法依规执法,考虑到女摊主的实际困难,已经按照法规的最低标准执行了。
但在舆论发酵后,涉事的宁波市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又专门做出了情况通报。称4日下午18时许,执法人员巡查中发现荣某某无照设摊,已依法对其作出从轻处罚决定,过程中执法人员存在言语不当行为。
鉴于执法人员存在的问题,单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考虑到当事人实际困难,单位专门上门慰问,并对执法情况进行解释说明,对执法人员言语不当表示真诚道歉,取得当事人谅解。
当地城管能够对女摊贩依法从轻处罚,在目前的现实情况中,已经秒杀了99%的城管。再去为几句不当言语专程上门慰问和道歉,明显让人受宠若惊,但这一切并不是执法者发自内心的认知,更像是舆论发酵后借着热度作秀。
如果我们的执法部门不能够从解决底层群众的实际困难,帮助她们走出困境的角度出发,而是强调法律法规的不可侵犯,那么这样的道歉和谅解还有多大意义?试问那些在街头风吹日晒的小摊贩,有几个是衣食无忧的富家子弟?
需要思考的是,城管依法依规的“以罚代管”,真的就能解决实际问题吗?如果能解决,为什么每天都有那么多的摊贩在和他们打游击?如果不能解决,又何必用这点罚款把底层群众逼上绝路?
在法律和温情之间兼顾平衡,如果交给一个部门解决,就会造成新的不公。法律并没有赋予给穷人的格外开恩,但和谐社会需要有关部门有更多作为,否则在这件事上,城管执法人员何错之有?所谓的言辞不当又不当在哪里?
依法依规没错,但法规并不是冰冷的文字,后面有千家万户的喜怒哀愁,还有茶米油盐和人间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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