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规上工业企业
拥有工业土地的经营主体
(含企业、自然人、其他组织等)
请注意
2025年北仑区(开发区)“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启动啦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8〕55号)、《关于开展2025年“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的通知》(甬制造业办笺〔2024〕36号)、《北仑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2025年修订版)》等文件要求,2025年北仑区(开发区)“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工作已启动。“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是企业享受各级各类产业政策、评优评先、对应差别化电价等资源要素优化配置的重要依据。
2025年度我区“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对象为,全区规上工业企业、拥有工业土地的经营主体(含企业、自然人、其他组织等)。原则上按规上工业企业、规下工业企业及其他经营主体两类经营主体分别开展评价。根据省、市规定,企业税收按“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实行“还原”,生产型出口企业出口退税不计负值(冲抵)但不加计。
目前,各街道(功能区)正在组织企业填报基本信息、工业宗地、地块图形、出租租赁等各项用地信息,这是“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的基础和关键,直接关系到评价结果及差别化政策的执行。为此,请各企业(经营主体)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在2024年12月31日前登录亩均综合评价系统北仑区企业端 (登录网址:183.134.232.143:8082/components/nx/bl/qylogin,用户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初始密码:mjpj123456) ,系统内未上传不动产权证的宗地请及时补充上传,若有新增/新减用地情况请及时补充完善,逾期未填报更新的主体将影响税收、统计数据取数,由此会影响亩均评价结果。
开展“亩均论英雄”改革是建立起以“效益”评优劣、以“亩产”论英雄的发展新导向,通过构建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机制和差异化政策举措,引导土地、资金、能源等资源要素从低效领域流向高效领域,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和加快制造业整体迈向中高端。希望各企业(经营主体)树立“高效集约”的理念,加强管理创新和模式创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提质增效、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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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
综合评价办法(2025年修订版)
来源 | 北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一审丨王昱啸
二审丨沈焰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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