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阳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发布对陕西咸运集团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陕0301交罚﹝2024﹞16003号、16012号、16013号),该单位因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连吃三张罚单合计被罚30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陕西咸运集团有限公司因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违反《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对此咸阳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连下三张罚单,并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对陕西咸运集团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000元,合计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企查查数据显示,陕西咸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0月10日,地址位于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玉泉西路西延段231号,法定代表人为陈同保。
综合信用中国(陕西咸阳)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