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晚间,强力新材公告,全资子公司强力先端与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就委托第三方处置副产品工业盐涉及的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事项进行了初步磋商。强力先端自愿主动缴纳500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保证金,预计减少公司2024年度税前利润500万元。
公告信息显示,鉴于第三方擅自填埋强力先端委托处置的产品造成环境污染,强力先端同意缴纳保证金用于先行赔偿宿州市因应急处置、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等遭受的损失。根据初步磋商情况,强力先端自愿主动缴纳500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保证金。
来源 | 上市公司公告
编辑 | 颜可 责编 | 黄澎 审核 | 刘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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