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AI 12月6日消息,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986 证券简称:志特新材)近日发布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详细披露了相关担保情况。
公告指出,志特新材在2024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2024年5月2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15,000万元的预计担保额度,其中包括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07,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以及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的担保额度。这一担保额度范围涵盖了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有效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止,可在有效期限内循环使用。
近日,志特新材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其控股子公司江门志特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装配”)向兴业银行申请的1,000万元最高本金债权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江门装配的少数股东海南志特装配科技有限公司将按持股比例为本次事项提供反担保,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担保协议,兴业银行为债权人,志特新材为保证人,保证金额为最高本金债权额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如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期间则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截至公告披露日,志特新材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84,133.41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5.97%。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无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责任编辑:鸣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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