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国晓宁 实习生 庄宇彤
12月5日,东昌府区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文达,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孔煜,东昌府区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张芳就东昌府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工作情况作简要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孙文达介绍,近年来,东昌府区法院积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恪守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理念,坚持把依法办案与弘扬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司法在规范、指导、评价、引领社会价值中的独特作用,为形成良好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
注重发挥司法裁判在国家治理、社会治理中的规范、评价、教育、引领等功能,根据上级法院统一安排部署,我院大力推行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结合具体案情,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晰法律精神、论述裁判理由,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裁判的满意度,充分发挥裁判结果对行为规则引领、社会价值导向的积极作用,以公正司法引领社会公平正义。
建立“法院+人大代表”“法院+心理咨询师”“法院+商会”“法院+职能部门”“法院+矛调中心”等矛盾纠纷多元联动化解机制,加大调解力度,优化矛盾化解质效,综合考量法、理、情等因素,促成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今年以来诉前调解4543件,诉中调解1936件,执行和解958件。注重文化引领,以“和”文化为主题,在审判区设立文化墙、开设“家风家训园地”专栏、设置公共电子屏,展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用正能量汇聚社会和谐大力量。
“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东昌府区法院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促进和引领作用,坚持审判、宣传、调研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精心打磨典型案例,1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1篇案例入选全国法院案例库案例,1篇案例在山东法制报发表,多篇案例被上级法院采用刊发。今年以来在本院微信公众号、微博发布以案说法百余篇,用小案例讲述大道理,引领社会新风尚,弘扬社会正能量,带动社会大众将法治精神融入社会生活。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群众反映强烈、频发高发领域进行分类分众普法,增强重点人群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今年以来,健全普法宣传工作机制,创新打造“法润花开”工作品牌,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20余次,惠及人群8000余人次,传播法治文明,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坚持线上线下联动,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宣传优势,以微信公众号为主阵地,发布法院动态、宣传活动、典型案例等各类稿件230余篇,进一步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通过全方位、多样式的法治宣传,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群众共同的精神追求和行动自觉。
建立“联动救助”帮扶机制,促进涉未成年人纠纷前端化解。联合五部门共同制定《关于构建校园安全司法先议协作机制的框架协议》,成立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在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教育惩戒、干预矫治、社会观护等方面协同推进,打造社会多方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建立“阳光教育”宣传机制,培育未成年人法治观念。选拔优秀干警组成“法润花开”宣讲团,与辖区学校建立“点对点”对接机制,围绕校园欺凌、未成年人犯罪、个人保护等家校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普法活动,引导青少年增强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分辨是非、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联合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为未成年人搭建法治理念与实践教学融合平台,提升未成年人的法治素养和实践能力。
建立“治病救人”审理机制,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从严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等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犯罪。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对不正确承担家庭教育职责、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改善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模式和质量。设立“心理咨询室”,聘请两名心理咨询专家,对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权、抚养费、变更监护人等案件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干预和矫正,让未成年人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暖。
孙文达表示,下一步工作中,有东昌府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区法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度融入法院审判执行全过程,依托司法裁判、多元解纷、案例示范、普法宣传传递法治正能量,促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实现以司法裁判弘扬社会主义社会价值观、以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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