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庄志明律师
今日,一起物业禁止住户养宠物的视频上热搜了:
12月5日,山东济南。网友称社区发通知禁止住户饲养宠物和家禽,一经发现不听劝阻的,联防人员会同公安机关进行捕杀。12月6日,当事社区物业人员表示,小区从回迁入住的时候就有入住协议,不准养任何宠物;有人投诉就会上门沟通,建议把宠物送走。
那么小区到底可不可以禁止养宠物呢?简单粗暴说,肯定不可以,因为法律没有规定,既然法律没规定,则“法无明文皆可为”,养宠物是个人的自由,不可以禁止的。
所以很快,“药山街道办工作人员回应,通知措辞不当,已撤掉。”
禁止养宠物的通知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但这个新闻事件中有一个问题没说清楚——该小区的管理规约和管理区域规章制度到底有没有关于禁止养宠物的规定?这是一个严重问题。
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这说明小区里通过的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的决定是小区的业主必须遵守的。如小区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的决定中设定了禁止养宠物,那该小区的业主(包括租客)必须遵守,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如果小区的管理规约存在禁止养宠物的规定,你又想养宠物,有没有办法?有办法的,修改管理规约,管理规约取消禁止养宠物的规定后,你就可以养宠物了。这就叫程序,合法程序。
回到济南这个小区禁止养宠物的问题上,笔者就得追问了,目前小区的管理规约究竟有没有禁止养宠物的规定,如果有禁止养宠物的规定,那就必须按照该规定不折不扣执行,不应该因为有舆情就软松宽了。
该新闻里有“当事社区物业人员表示,小区从回迁入住的时候就有入住协议,不准养任何宠物”,这里面有玄妙,如在入住协议里有禁止养宠物的规定,那说明小区管理规约和小区管理的相关约定存在禁止养宠物的规定,这种规定是必须遵守的,每个业主都应该履行这个义务。
这里普个法,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可见,业主入住相关书面约定的管理条款可以作为业主大会决定内容的,“入住协议”如涉及禁止养宠物,则就成为后续管理规约的内容。
现在街道办说“通知措辞不当“,但并非说禁止养宠物的事,那说明禁止养宠物的事还是要根据管理规约来。在管理规约和入住协议没有对禁止养宠物修改前,对不起,禁止养宠物是完全站得住脚的,也是物业管理监督的职责范围。
以上可见,物业禁止住户养宠物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禁止养宠物管理规定的,那就必须执行,除非你搬出这个小区,或者你修改小区管理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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