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连续发布5项新政策,其中包括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住房购房首付款、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支持住房公积金购房首付款代际互助等,进一步释放住房公积金政策红利。
在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方面,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多子女家庭由10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首次在贵安新区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在上述基础上上浮20%。此外,对于持有有效省级优才卡、省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的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为150万元。
在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二手自住住房购房首付款方面,对在贵阳贵安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及配偶,以按揭方式购买贵阳贵安二手自住住房,在本市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提下,符合提取条件的,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在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住房购房首付款方面,对在贵阳贵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缴存人及配偶,在所购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同时在本市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提下,符合提取条件的,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在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方面,贵州省将认定标准调整为在全国范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缴存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有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贷款已结清的,执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在支持住房公积金购房首付款代际互助方面,缴存人在贵阳贵安购买自住住房,本人的父母、子女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缴存人购房首付款。这一政策将有助于缓解缴存人购房首付资金压力,实现家庭间的互助共济。
以上政策均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至2025年12月31日停止执行。政策执行期间,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及时调整优化。
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
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二手自住住房购房首付款的通知
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住房购房首付款的通知
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支持住房公积金购房首付款代际互助的通知
来源/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编辑/杨倩倩 责编/谢茜 审核/曾昕 终审/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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