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房产家居展销会期间
已经认购新建商品住房
或新建商业用房的购房人
需要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
完成网签备案工作
若为现房的,需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并在2024年12月31日前进行额外购房补助申请;若为期房的,需待交房后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并在2027年6月30日前进行额外购房补助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
一
政策基本内容
2024年11月9日至11日期间,在盐城市房产家居展销会上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新建商业用房(以房展会组委会专用章认证的认购协议为准),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购房人或其直系亲属,可在现行“盐八购”与各县(市、区)现行购房补助政策基础上,额外给予购房人网签备案合同金额1.5%的购房补助。
二
申领要求
(一)申领流程
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在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后,凭房展会组委会专用章认证的认购协议、网签备案合同、购房发票及不动产权属证书至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进行办理。
(二)相关要求
购买现房的,补助申领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购买期房的,补助申领截止日期为2027年6月30日,逾期均不再受理。
三
申领地点及咨询电话
来源: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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