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宪法精神,在青少年心中播撒法治的种子,12月4日下午,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干警走进郑州市实验小学,为该校六年级的280余名学生带来了一场内容丰富、意义深刻的法治公开课。中原区人大代表、郑州市实验小学校长于乐,中原区政协委员曹湘琳全程参与活动。
在法治课上,中原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玮琦以“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的由来和设置意义为切入点,为同学们讲解了什么是宪法、为什么要学习宪法、宪法与日常生活的关系以及宪法的发展历程、所处地位、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同时,他引导同学们要加强对宪法的学习,增强自身的宪法意识。他还勉励同学们,要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建设法治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和智慧。
随后,刘艳荣法官结合法院审理的涉未成年人典型案例,向同学们重点讲解了如何预防校园欺凌、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法律知识,希望同学们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通过今天的法治课,我明白了宪法不仅是一纸文书,它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时刻守护着我们的权利与自由。今后,我会认真学好宪法,遵守宪法,争当懂法守法的好少年。”六年级学生张晓丽说。
“法治宣讲进校园是中原区法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生动实践,本次活动不仅弘扬了宪法精神,也增强了学生的法治意识,法院与学校的良性互动,共同呵护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区政协委员曹湘琳说。
本次宪法宣讲进校园活动让同学们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进一步激发了同学们尊崇宪法、守护法治的热情,调动了同学们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下一步,中原区法院将做细做实宪法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平安校园建设和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贡献法院力量。(穆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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