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蟠打死冯渊的“葫芦案”,其实并不是什么多大的案子。
冯渊本身是两边斗殴致死,而且这个冯渊又是个绝户,家里再没什么亲人,老仆人告状只是为了能挣点烧埋银子而已。
当然,能为自己再多争取点,那就再好也不过了,没有必要对这个老仆人看的过高。
这一点,所有的人都心知肚明,不仅门子知道,就连脑子不怎么灵光的薛蟠都明白,用薛蟠自己的话来说:
“自为花上几个臭钱,没有不了的。”
薛大傻子这点见识还是有的。
那么,到底花多少钱能了结呢?我们再借用门子的话来说:
“薛家有的是钱,老爷断一千也可,五百也可,与冯家作烧埋之费。”
门子的话,已经是极力往高了说了,五百两银子,对于告状的仆人来说,绝对是一笔满意的巨款了。
然而,就是这么简单的案子,却前前后后拖延了一年多都没有了结。据仆人所说,他告了一年多状,却没有人受理。
这可就太奇怪了。
很多人下意识的认为,这是当地的官员在故意袒护薛家,但实际上这是不可能的。
要知道,薛家不过只是个商人而已,他有钱却没有权,这对于地方官来说,不正是中饱私囊的好机会吗?
就连王熙凤托人办事的时候,都要拿钱出来打点,更何况没什么资源的薛家,更何况这还是人命案。
所以,如果地方官员不受理,只有可能是薛家给了钱。
到这又说不过去了,按理来说,像这样的人命案,对于薛家来说应该是越早了结越好。
如果薛家向地方官走了门路,那地方官应该尽快结案,充其量让薛家赔上几百两银子,薛家又不缺这点钱,可以说就是皆大欢喜,再无后顾之忧。
可为什么一年的时间过去了,薛蟠一直顶着杀人犯的罪名躲躲藏藏,却迟迟没有结案呢?
所以,从正反两面来看,都是说不过去的。
如果薛家没给钱,地方官不可能置之不理;如果薛家给了钱,这个案子不可能一年不结,以至于薛家要向王家去求救。
本来是一个很简单的事情,为什么变的这么复杂呢?
唯一合理的解释只有一个:
薛家花了钱,但是却有人从中作梗,不让官府了结此案。在这种情况下,官府判也不是,不判也不是,就只好置之不理,这才拖延了一年多。
可是,谁会这样做,这样做又会对谁有好处呢?
很显然,除了王家不会有人干这样的事。
王家之所以不让官府结案,是因为王子腾早就设计好了,他早就把贾雨村安排到了应天府,就是逼着薛家走投无路后向他求助。
目的只有一个,他是要通过“葫芦案”,最终让薛蟠不得不假死脱身,失去了户籍成为活死人,导致薛家没有了继承人。
经过这样一番操作以后,薛家就没有了其它的选择,只能老老实实的和王家合作,让薛宝钗配合王夫人争取“宝二奶奶”的位置。
所以,整个“葫芦案”,其实王子腾早就设计好了。
本来是个很简单的案子,薛家充其量拿出一千两银子就能摆平,可是在王家干涉以后,不但银子没有少花,薛蟠反而变成了没有户籍的活死人。
结果薛家只能听王子腾的摆布,举家北上,赖在贾府不走,把薛家“百万之富”的财产也带到了贾家。
等日后薛宝钗和贾宝玉结婚,薛家和贾家的大部分财产,自然都落到了他们的名下,实际上却是在王家人的控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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