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密山县一家四口被杀,凶手逼奸不成痛下杀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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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注意,”车德仁说,“这名女储蓄员说,她被刺伤后追歹徒跑了一百多米,你们想想,人跑动的时候,手是举在胸前还是垂在身体下方摆动?"

“我知道了!"年轻的法医小周说,“人跑动时,手是垂在身体下部来回摆动的,这样,伤口的血往下流,应该浸润到手套创口的下部,而这个人手套上的情况正相反,说明她在撤谎……”

“对了。手套上的血痕形象就是形象证据,证明了这个人是在撤谎。后来查明此人是监守自盗……还有一个案子,发生在嫩江县,一位姓胡的年轻妇女在摆弄丈夫手枪时误伤自己头部死亡,也是利用形象证据确定了案件的性质胡的丈夫姓王,是公安局民警,两人新婚不久。有一天小王下班后把手枪放在里屋桌上,就进厨房做饭。胡就坐在梳妆台前拿着手枪摆弄,不知怎么就走了火,子弹击中自己头部当场死亡。胡死后,胡的父母怀疑胡是被其丈夫小王杀死,遂上访告状。此案经多级检察机关认定为他杀。后来省政法委指派我去会同公、检、法有关人员一同复核这个案子,我们从胡的衣袖上的血痕形象找到了案子的突破口胡死前是右手握枪对准头部勾动扳机,她的右衣袖上有脑浆和血液的喷溅痕迹,但肘弯处却没有,这种血痕形象说明了什么?”

“我说说吧,车老师?"法医老朱怯生生地说。

“行,你说说看!”车德仁鼓励般地说。



老朱随手拿起桌上的一支钢笔,像握手枪般握着,对准自己的太阳穴比划着:

“如果我对准自己的太阳穴开枪,血液和脑浆喷出来会喷溅到衣袖上,但因为肘部是弯曲的,所以没有喷上。如果是别人对准受害者开枪,就不会形成这样的喷溅血痕4量

“对!"车德仁说,“所以说形象证据的研究具有很大的潜力,而且现在还没有被法医学界很充分地认识到。有人认为此类证据不科学,这是很大的偏见。其实形象证据和实验室证据是从两个不同的侧面揭露和证实犯罪,二者不能互相代替,只有这两种证据结合起来综合分析,才能解决刑事案件中的物证识别、比对、统一认定和评价,才能正确地分析判断案情,完成犯罪现场的重建过程。”

小周和老朱不住地点头,感到这两天学到的东西几乎足够他们受用终身。

“车老师,这条裤子上的血痕不是滴落而是喷溅性的,你能讲讲你的推断理由吗?"检查过张仁那条留有血痕的裤子,年轻的法医小周请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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