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2月6日,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驳回TikTok的请求,认定国会以国家安全名义颁布的强制出售法律经受住了宪法审查。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TikTok CEO周受资在发给员工的备忘录中写道,下一步将是“寻求禁令,等待美国最高法院的审查”。“最高法院在保护美国人言论自由权方面有着悠久的历史,我们期望他们在这个重要的宪法问题上也能做到这一点。”TikTok在发给南都记者的一份声明中表示,“不幸的是,TikTok强制出售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是基于不准确、有缺陷和假设的信息,导致美国人民受到彻底的审查。除非TikTok强制出售法律停止,否则,2025年1月19日,美国和世界各地的1.7亿多美国人的声音将被压制。”
TikTok 强制剥离无法实现
今年5月7日,TikTok和母公司字节跳动提出申诉,请求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宣布强制出售法律违宪,并发布命令,阻止美国当局执行这部法律。
这项名为《保护美国人免受外国敌对控制的应用程序侵害》的法律,4月下旬驶入美国国会立法快车道。先是在4月20日以压倒性优势闯关众议院,紧接着在4月23日以79票赞成、18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参议院表决,并于4月24日由美国总统拜登签署生效。按照生效法律的规定,字节跳动必须在法案通过后270天内剥离出售美国TikTok业务,强制出售的最后期限为2025年1月19日。如果业务出售取得了进展,美国总统有权额外延长90天。
TikTok在诉状中称,生效法律所要求的剥离所有权,在商业、技术或法律上根本无法实现,更不用说要在规定的270天内完成剥离。
具体而言,在商业层面,剥离后的美国TikTok平台将成为一个“孤岛”,美国人与平台其他地区及超过10亿的用户脱节。这种有限的内容池,将严重破坏美国TikTok业务的价值和可行性;技术层面,TikTok平台源代码由成千上万的工程师开发的数百万行软件代码组成,如果转移到新的所有者手中,一个全新的工程师团队需要数年时间才能充分熟悉源代码,以执行平台的必要维护和开发活动;法律层面,TikTok提到中国在2020年将算法推荐技术纳入限制出口管制的政策,“中国政府已经清楚地表明不会允许剥离推荐算法”。
法院
“采信美国政府的国家安全理由”
审理此案的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坦言,支持强制出售法律的司法裁决,对TikTok及其用户具有重大影响——TikTok需要执行合格的剥离,否则平台在美国将无法使用;数百万TikTok用户需迁移至其他社交平台。但法院认为,这些不利影响归咎于TikTok自身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而非美国政府。
美国当局在诉讼中重点提到数据收集和内容操纵两类国家安全风险。法院称,遵循最高法院的做法,高度重视政府对“事实的评估”。法院认为,政府为国家安全担忧提供了令人信服的支撑理由,TikTok虽提出缓和数据安全风险的替代性方案,但政府提供了相当多的证据,表明这一替代方案不会解决其国家安全关切,“除了撤资之外的任何风险缓解努力都是不够的”。
TikTok辩称美国政府的数据安全担忧缺乏现实依据,但法院表示,政府“不需要等待风险真正到来”就可以采取行动;其国家安全决策通常必须“基于知情判断”。美国政府根据其拥有的证据进行了合理推断,“其担忧是合理的”。
针对强制出售法律侵犯言论自由的指控,法院认为,强制出售法律力图结束与言论自由基本原则相悖的内容操纵,实际上支撑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价值观。对TikTok用户而言,只要实现剥离,美国人仍可以像现在一样继续在TikTok上互动社交,而不会影响到用户的言论表达和结社。
对于强制出售法律侵犯平等保护权利的指控,法院表示,区别对待一家公司,如果这样做推进了适当的政府利益,那么并不构成平等保护的违反。
就TikTok在诉状提出的私有财产被强制征用的指控,法院反驳称,强制出售法律为TikTok提供了几种可能性,而不是完全的私有权剥夺。例如,字节跳动可以将其全球TikTok业务分拆,或者将美国业务出售给合格的买家。之所以强制出售面临阻碍,问题出在中国的出口管制,而非法律拟定的强制剥离选项。
法院得出的结论是,强制出售法律是政府保护国家安全利益的最小限制性手段,“法律无论如何都满足严格审查”。
关切
上诉至最高法院翻盘可能性有多大?
向美国最高法院上诉,成了TikTok存亡之战仅存的最后一搏。距离2025年1月19日这一强制出售的截止日期仅剩1个多月,在美法律学者孙远钊向南都记者分析,由于时间紧迫,TikTok可以请求美国最高法院签发暂时中止令,让涉案的法律暂不生效,“此时就要看最高法院是否至少有4位法官愿意接受了”。
TikTok CEO周受资在给员工的一封备忘录中也提及将向法院寻求禁令。
在孙远钊看来,如果法院没有签发禁令,由于强制出售法律生效日仍在拜登总统任内,TikTok必须在此之前向拜登政府提出延缓执行的申请。但从公开的信息看,TikTok在过去这段时间并未同任何潜在的买方进行协商,也就是不满足延缓执行的尽职履行要求,拜登政府是否愿意接受犹未可知。
谈及在美国最高法院的诉讼前景,孙远钊分析,这次与特朗普第一次执政时期试图用行政命令直接禁用TikTok的情况已大不相同,TikTok想获得法院支持有非常大的难度。“如果想在上诉阶段反转,虽不是不可能,但难度只怕会更大”。
自从美国总统换届,外界把TikTok的转圜之机寄托在候任总统特朗普。今年3月,特朗普一反常态地在社交媒体上说,封禁TikTok只会让Facebook的业务翻倍,Facebook“才是人民公敌”。竞选期间,特朗普于6月入驻TikTok。7月,他在接受彭博商业周刊采访时明确表示支持TikTok,“因为市场需要竞争,如果没有TikTok,就只有Facebook和Instagram”。
孙远钊判断,特朗普上任后,在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出台前,至少有3个可能的行动选项:(1)按照法律的要求执行,全面下架TikTok;(2)冷处理,暂不签发下架TikTok的相关命令或其他文件;(3)下令延缓生效日期,并同时给TikTok最大的压力,要求其必须在最短期限全面出售(并提交算法和数据库等)。从目前特朗普阵营的公开表态来看,似乎比较可能的是第三个选项。“但大家都很清楚,特朗普本人还未对此表态,而且就算表了态,也随时可能出尔反尔,没有定数。”孙远钊说。
采写:南都记者 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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