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六旬的老周是一名三级肢体残疾人员,一直生活在一间三十平米的住房里,多年来省吃俭用的他存了一些积蓄,便想换购一套大一点的房子。老周做梦都没有想到,有人竟然打起了他这点钱的注意……
这事还要从2022年说起。老周偶然结识了一家旅行社的老板蔡某,在一次“三日游”中,老周感觉体验不错,私下里就和蔡某经常碰面,双方逐渐熟络起来,蔡某也得知了老周想要换购房子的打算。
“我名下有一套的房子正在挂牌急售,可以优惠卖,你要不要看看?”2022年底,蔡某邀请老周看房。考虑到自己的经济状况,老周想着自己存款有限,对方又是熟人,合计之后,便和蔡某商量了交易价格。双方很快签订了购房合同,老周将手中积攒的40余万钱款都转给了蔡某作为首付。
然而到了约定的过户时间,蔡某却总是百般拖延、避而不见,疑惑的老钱前去蔡某的门店催促交易,却发现旅行社早已关门歇业,察觉上当的老钱赶紧前往派出所报警。
经警方侦查,老周才知道,自己和蔡某签交易的房子根本就不是对方名下的。与此同时,老周也听闻周围有不少人被蔡某以公司运营、资金周转等名义骗取钱款。自己之所以迟迟无法完成房产“过户”,实际上是蔡某虚构房子的“所有权”实施诈骗,一直在“拆东墙补西墙”。
2024年2月,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蔡某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24年5月,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蔡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虽然蔡某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但老周被他骗走全部的积蓄中,大部分是自己卖掉了唯一住房凑来的,如今经济状况困难,居无定所,正常生活难以为继,承办检察官遂将救助线索移送该院第六检察部。
接到线索后,第六检察部检察官仔细查阅了原案证据材料,开展走访调查工作,并和老周面对面沟通了解情况。
经调查核实发现,老周属于三级肢体残疾,每月仅靠微薄的工资生活,且其身患多种疾病需住院接受手术,却因此次重大变故只能选择保守治疗。案发后,老周始终未得到任何赔偿,本就拮据的生活“雪上加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院决定给予国家司法救助金……希望这笔钱可以帮你渡过现在的生活难关。”为了帮助老周摆脱困境,经审查认定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金山区检察院决定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依法向其发放司法救助金。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全社会的格外关心和关注,金山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凝聚多方力量,加大对涉案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为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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