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有一位面临“司法强拆”的当事人打电话咨询万典律师,这位王先生接通电话后说:“你好我在公众号上看到你们律所的电话,你们是做强拆的律师是吧?”
律师回答道:“我们是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代理全国各地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的案件,您遇到什么事情了?”
王先生说道:“我在县城里有套房,买了挺多年了吧,我们一直在这里面住着。近两年我们这里旧城改造要征收,但是补偿给的我认为不是很合理,虽说最近房价不景气吧但我们这里影响也不是特别大,一平米大约七八千块钱吧,征收部门给的标准是六千出头,他们那时候说我们这小区太老了不值钱,能给六千多已经不错了。现在大部分人都已经签协议搬走了,就剩几户了,我家是一直没同意签字。”
律师问王先生:“这次征收有没有发布征收公告?评估机构是你们自行选的吗?有没有现场测量评估?评估报告收到了吗?”
王先生讲道:“发公告了前两年就发了,征收拖得时间挺长的,我们没有选过评估机构,听说是征收方指派的,现场也评估过,对于评估的面积啥的我没有异议,就是标准低了点,评估报告也给我们了。”
律师又问王先生,现在征收进行到什么阶段了,房子拆了没有?
王先生答道:“房子还在还没有拆,但也快了。因为征收方之前给我们做了一个补偿决定书,后来他们又向法院申请,要强拆我家房子。我就想问一下,是不是我们一直拖着不签协议,最后还是能给我们拆了?”
律师告诉王先生:“政府为了公共利益实施征收,是具有一定强制力的,如果你们无正当理由拒不签字,最后法院准许的情况下还是可以强制拆除房屋的。一般情况下征收方会先对你们作出《补偿决定书》,上面会告诉被征收人如果对补偿不满意可以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这个时候你们不提起法律程序,那么接下来政府可以对你们进行催告,然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王先生又问道:“如果到时候法院同意强制执行,是政府的人来拆还是法院来拆呢?”
律师说道:“法院同意准予强制执行之后,一般情况下还是政府组织人员实施强制拆除,到时候法院的人可能会在现场进行监督。毕竟征收是政府组织实施的,不能让法院出人出钱找挖掘机去拆房子,最终还是政府组织拆除行为。”
王先生接着讲道:“那现在政府已经向法院申请要强制执行了,我们还有办法吗?”
律师问王先生:“您当初收到补偿决定书之后没有采取任何法律途径吗?没有找律师打官司吗?”
王先生告诉律师:“没有,我们这些老百姓也是第一次遇到拆迁,哪知道什么时候要干啥,也是后来他们说要强拆了,实在没办法我才从网上找律师问问。”
律师给王先生讲道:“到现在这个阶段还有维权的可能,我们万典律师之前在吉林长春也代理过面临司法强拆的案件,那位当事人1998年花钱购买的房屋,2021年拆迁补偿没协商一致也是一直没签字,结果2023年当地管委会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书》,要对当事人的房屋建筑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后来当事人委托王玲和刘云刚律师一块办案,律师帮助当事人提出执行异议申请,后来在2023年的6月5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听证会通知书》,万典律师现场参与听证,并帮助当事人与征收方进行协商,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裁定:准许长春xx区管理委员会撤回对被申请人吴xx履行xx号行政决定的强制执行申请。”
又针对案件沟通了一阵后,王先生告诉律师他也不打算折腾了,他准备和征收方再协商协商,实在不行就签协议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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