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市人社局《关于下达2024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中教师5名。
一、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工作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岗位、人数
本次。
四、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12月15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5.凡涉及到年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试用期、服务期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12月15日(报名第一天,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计算日期截止到2025年7月31日)。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及其他条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在资格审查、考察阶段可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查询信息,此类考生最晚在2025年7月31日取得与选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留学回国人员最晚在2025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8.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9.考生不限户籍。
10.学历、学位及资格要求:
(1)已毕业考生:考生应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应取得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2025年应届毕业生:考生应为2025年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应取得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此类考生最晚应在2025年7月31日取得与选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不含2025年毕业生)。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定于2024年12月5日至12月14日,在复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dfx.gov.cn/)及现场报名点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网站发布公开选聘公告。
1.北京师范大学
网站名称:北京师范大学就业资讯网
网站地址:http://career.bnu.edu.cn/frontpage/bnu/html/index.html
2.华中师范大学
网站名称:华中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
网站地址:https://ccnu.91wllm.cn/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报考地点、报考一个岗位,须考生本人到现场报名。
2.本次选聘到2所高校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每个报名点报名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
(1)北京师范大学报名点
报名日期:2024年12月15日—12月17日
报名地点:北京北邮锦江酒店,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
(2)华中师范大学报名点
报名地点:雄楚国际大酒店,武汉洪山区雄楚大街335号
具体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024年12月15日-21日现场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吴老师18303007032;袁老师15833007253
3.现场报名提交材料:报名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邯郸市第五中学到校园公开选聘高中教师报名表》(见附件)。
(3)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可在报名及资格审查阶段提供与选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并最晚在2025年7月31日取得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资格)。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取消资格)。
(4)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
(5)近期一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进入测评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现场报名高校网站公布。
(三)测评
1.测评要求。测评地点原则上同现场审核地点一致。测评考生原则上按照报名点参加测评(重复参加无效),如遇报名地点报考人数不足20人(含20人),则合并到考生较多的考点进行测评。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复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和现场报名高校网站公布为准。现场审核通过的考生应按照相关规定,准时参加测评,逾期或资料不全则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应按照《测评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测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测评方式。测评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测评合格分数线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每学科教材划定大概范围,提前在复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和现场报名高校网站公布。考生测评前在备课室现场随机抽取一课,在备课室进行现场备课,备课时间为10分钟。考生根据抽取的课程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成绩在现场测评高校网站公布。
3.测评考察内容。测评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教师基本素养以及设计教学、教材把握和实际授课能力。
4.测评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原则上分在同组、同场测评。个别选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报名人数,可延长测评天数,分批次进行。考生抽签决定测评顺序,测评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身份相关的一切信息。
5.测评打分。评委组对考生的试讲进行打分。评委组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试讲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有效数字)为考生试讲成绩。
6.成绩计算。测评成绩=试讲分数。
测评结束后,测评成绩在现场公布。考生测评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复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7.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采取各岗位大排队方式进行,各现场报名点全部选聘完成后,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选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各岗位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医院由复兴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复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本环节分两批进行,其中已取得学历学位证的人员为第一批;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5年毕业生为第二批(此类考生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其资格)。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察资料或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复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本环节分两批进行,其中已取得学历学位证的人员为第一批;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5年毕业生为第二批。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均不再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复兴区人社局审核并报复兴区委、区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复兴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310-3148576(工作时间)
复兴区教体局咨询电话:0310-3148768(工作时间)
邯郸市第五中学咨询电话:0310-6090100(工作时间)
复兴区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310-3148109(工作时间)
附件:1邯郸市第五中学到校园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岗位计划表.pdf
附件2:邯郸市第五中学到校园公开选聘高中教师报名表.doc
复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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