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2月9日,荣盛发展发布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公告显示,根据荣盛发展下属子公司荣盛玉田兴城开发有限公司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政府签署的《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高铁新城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建设项目PPP项目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由玉田兴城进行玉田县高铁新城区域内回迁房项目建设,经第三方审计后进行结算。
玉田县政府指定玉田县城乡置业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结算主体。玉田置业为支付荣盛发展子公司玉田兴城回迁房项目结算款项及后期建设费用,在农发行玉田县支行办理专项贷款,贷款本金总额不超过79,000万元。
现应贷款银行要求,该贷款需增加荣盛发展子公司玉田兴城持有的上述回迁房项目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本金总额不超过79,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240个月。
荣盛发展表示,本次对玉田置业提供的抵押担保,是根据项目结算及贷款银行要求而产生的,被担保对象玉田置业为政府全资持股的指定结算主体,信用状况良好,玉田置业该笔合作业务的融资,将用于支付公司子公司玉田兴城回迁房结算款项,后期完成结算款项支付后,本次涉及抵押的回迁房项目的土地使用权等相关产权也将移交至玉田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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