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近日,有博主在社交平台发布信息反映,自己因为此前投诉医院食堂售卖变质米饭,接到了诉讼请求为“道歉十天、下架视频、赔偿8960元”的民事起诉状。(据12月9日红星新闻报道)
相关视频截图
据媒体此前报道,今年9月10日,该博主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反映,广西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食堂疑似售卖“馊掉了”的变质米饭。9月11日,医院工作人员回应称,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已将米饭样本拿去检测,正在等待检测结果。
12月9日,博主向红星新闻记者确认,目前南宁市江南区市监部门还没有给其关于“变质米饭”投诉的答复,但是食堂承包方广西新生活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南宁市江南区人民医院以“侵害名誉权”为由起诉该博主并要求八千余元赔偿。
公开信息显示,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江南医院即为江南区人民医院。
这件事最大的疑问就在,食堂售卖的到底是不是变质的米饭。然而,从9月11日到12月9日,差不多近三个月的时间,检测结果还没有公布。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线工作人员表示,有关此前医院食堂被投诉疑似有变质米饭一事,预计将在近两日出结果。那么,为何非要等到三个月的最终期限前呢?难道,米饭是否变质,需要很复杂的鉴定流程和高难度的鉴定技术吗?
诚然,医院和食堂承包方依法享有维护自身名誉权的权利,但在关键结论尚未明晰的情况下贸然起诉,此举是否过于仓促?若鉴定结果证实米饭并未变质,博主的举报属于失实行为,那么法院自会依据事实与法律做出公正裁决,判定这究竟是恶意侵权还是正当维权过程中产生的误解。
该博主发布的民事起诉状信息(视频截图)
客观来看,博主在视频中的确有一些主观的定论,比如“出售馊了的米饭给患者食用”。此外,还有一些意气用词,如“医院是投毒的地方”“挣黑钱害死人”等。这也提醒,在网络上公开投诉举报,应该客观理性,就事论事,少些感情用事。否则,不仅可能激化矛盾,还有侵权的风险。
当然,我们同样要看到,博主在现场报警投诉处理后,相关部门的处理确实有些不尽人意。一些网友看了原视频后也认为,其维权过程较为艰难,可能导致投诉者的情绪变化,所以在网上有泄愤的言论。
这同样提醒,对市民的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应该有相应规范的流程,对疑似变质的米饭要立即封存送检,结论才能得到双方认可。同时,鉴定检测结果出来后,就应该迅速向双方通报。虽然说,在回复期限前给出结论并不违规,但也要考虑到,如果医院是冤枉的,迅速回复也能澄清事实,减少负面社会影响。如果举报属实,也应该立即处置,要求相关食堂整改,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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