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钟街道光伏项目5号地块施工现场 王少杰/摄
中房报 记者王少杰 天津 北京报道
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道50兆瓦生态农渔光互补项目(以下简称“金钟街道光伏项目”),在主体(光伏组件)工程施工接近尾声同时,遭遇来自各方的阻遏和质疑。
11月15日,金钟街道光伏项目发布农业配套工程招标公告称,将在该项目光伏方阵区内的625亩土地上,计划建造约222个占地面积750平方米的农业大棚。与此同时,该项目光伏方阵施工也已进入收尾阶段。
尽管金钟街道光伏的“板下农业”即将迎来新生机,但也引发市场对土地利用率不高、项目实施不规范的持续热议。
据公开信息显示,金钟街道光伏项目由天津东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盛能源公司”)开发,湖南红太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红太阳公司”)负责承建。项目总投资2.66亿元,占地1200余亩,其中,大部分是租赁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道欢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欢坨合作社”)的土地建设,通过综合利用土地及坑塘水面资源,发展“农渔光互补”项目,符合因地制宜的开发要求。
该项目还曾宣传称,农渔光互补发电项目为光伏发电的新型模式,其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不妨碍农业种植和渔养殖生产活动。可进一步提高土地立体化增值利用,实现光伏发展与农业生产双赢。
然而,实际建设过程中,“农光兼得”“农光互惠”却迟迟未成型。其背后还存在土地利用率不高、项目实施不规范、农业生态安全缺乏保障等现实问题待完善。
欢坨人对农光互补项目建设充满期待王少杰/摄
两年建了3个“光伏棚”
11月26日,骤然而至的寒冷天气,并未阻挡金钟街道光伏项目施工步伐。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在现场看到,有工人正操纵机械向项目5号地块吊装光伏组件及相关设备,周边众多光伏板整齐划一排列,不过,仍有少量光伏支架尚未安装光伏板。
据现场施工人员介绍,金钟街道光伏项目原计划6个月工期,但自2022年10月开工以来,至今仍未完工。“临近年底,正是抢工期、抓建设的关键时期,为了确保施工项目能够按时完成,需要加紧施工期限措施。”
这位现场施工人员还表示,5号地块仅是金钟街道光伏项目开发一部分,该项目光伏方阵区共有7个地块组成,拟安装单晶双面双玻550Wp组件115677块,规划装机容量为50兆瓦,目前工程安装收尾在即。金钟街道光伏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等工程也已相继建成。“光伏方阵和升压站加速推进,距离并网发电更近了一步。”
项目另一面“板下农业”发展却相对迟滞。记者了解到,作为金钟街道光伏项目农业配套工程,温室大棚建设进度缓慢,未达到土地综合高效利用的目标。
截至采访结束时,该项目仅在7号地块光伏板下建成3个农业大棚,其中1栋有种植蔬菜痕迹外,其余2栋处于闲置状态。
农业大棚被闲置的原因。欢坨合作社成员张建建给出了他的看法:“建好的大棚不是用来种植的,而是项目方或为应付上级检查而打造的‘试验棚’”。
对此质疑,东盛能源公司相关负责人,未明确回应记者的采访。
记者走访发现,3栋大棚出现损毁程度不一,有棉被脱落、钢骨架变形,还有大棚出现塑料破洞现象。
记者注意到,金钟街道光伏项目3~7号地块上,只有光伏不见农业。成片的光伏板下土地被长期闲置撂荒,看不出有被耕种过迹象。这些土地当中,普遍为耕地和林地。
2021年12月31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能源结构调整规范光伏发电产业规划用地管理意见的通知》,其中要求,加强对利用一般耕地建设“农光互补”类项目监管,对实际无农业耕种的撂荒行为依法监管到位。
对此,记者通过电子邮件向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采访求证,但截至发稿前未获回复。
施工逾期加持农业配套不足,当地群众对金钟街道光伏项目“一地两用”质疑加剧。
多位受访人士向记者表示,金钟街道光伏项目开发现状与当初宣传出现不符。该项目不具备“板下种植,板上发电”和“水上发电,水下养殖”复合型发展条件。
金钟街道光伏项目7号地块大棚闲置王少杰/摄
曾因违规占地被处罚
“板下无农”,对以西红柿种植为主业的欢坨合作社造成潜在的冲击。
欢坨合作社成员、西红柿种植户史青田向记者表示,西红柿种植是欢坨村主导产业,至今已有近40年的种植历史。期间,欢坨村还经历了整村拆迁和撤村转居,但并未影响到欢坨人深耕西红柿大棚种植的热情,目前全村西红柿种植面积约1680亩,共有大棚1276个,种植户485户。
此外,全村近80%人口从事西红柿种植、销售及其他相关产业,户均年销售收入6万元以上。“将西红柿产业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从种植户到合作社管理人员发展意愿强烈。”史青田说。
史青田还告诉记者,与光伏发电企业的农光互补合作的确立,是建立在光伏发电可与大棚种植相互依托、互惠共赢的基础上,才会让原本耕地资源紧缺的欢坨合作社,腾出全村近四分之一面积的耕地,用于发展农光互补项目。
据“详和金钟”微信公众号消息显示,2022年6月下旬,为合作建设农光互补项目,湖南红太阳公司投资成立天津市东丽区红太阳绿色农业有限公司,通过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流转欢坨合作社1200余亩设施农用地,双方正式签署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同时,在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金钟街道等单位人员见证下,双方还举行了项目启动仪式。
彼时起,围绕欢坨农光互补的多个发展规划方案浮出。
时任欢坨合作社第一书记李某涛曾表示,项目预计总投资超5亿元,计划在欢坨西红柿种植基地的基础上,启动2360亩大棚改造,将现代农业与综合智慧能源融合,打造“智慧能源+高效设施农业示范园区”。
欢坨合作社副理事长吴某清也曾表示,要将欢坨西红柿产业规划为三大种植板块:建设50亩至100亩标准化西红柿示范园;建设2000亩的农光互补智慧农业示范区;提升现有传统西红柿设施农业种植区,面积增至约4000亩。
但从目前建设情况看,理想未能照进现实。
一位接近东盛能源公司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金钟街道光伏项目发展不及预期,主要是因项目实施中存在诸多不规范问题,集中出现在用地环节。“除了土地被闲置撂荒外,项目还存在违法占地现象。这位知情人士说。
事实上,这一说法并非空穴来风。
12月6日,记者从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获悉,金钟街道光伏项目升压站部分违法占地3534.1平方米(合5.30亩),建设前为耕地3433.5平方米、沟渠5.6平方米、村庄建设用地95平方米。因该项目未取得用地手续即进行建设,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对该项目进行立案查处,并于2024年3月27日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截至目前,处罚处理完毕,现正在完善征地手续。
时隔数月,天津耕地保护政策收紧风声已至。
2024年8月1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全面推进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明确,加大耕地保护执法力度。压实各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金钟街道光伏项目7号地块大棚采光影响明显王少杰/摄
“光伏大棚”高效发展需规范
天津市耕保新政的出台,对金钟街道光伏项目开发运营,尤其是近期发布农业配套(大棚)工程PC总承包招标中有多大影响,尚难预测,但是,有光无农的畸形发展局面亟待扭转。
距东盛能源公司发布金钟街道光伏农业配套工程招标,已过去近一个月时间,目前尚无项目招标进展信息流出。但在当地围绕建设什么类型的种植大棚的讨论已经出现两种极端声音。
据东盛能源公司发布农业配套工程招标信息显示,按照农光复合项目要求建设农业生产设施,将建设为单个棚长100米,棚宽7.5米,顶高2.7米,后墙高2.2米,间距1.35米的温室大棚(暖棚)。
在史青田看来,由于大棚是建在光伏阵列间距中,难以避免因光伏板遮挡对大棚室内造成的采光影响,也势必会对暖棚种植和收益带来不利因素。与其建成高投入低收益暖棚,不如改建成本相对低廉的冷棚。
“如开发冷棚,则失去建棚意义,等同于露天种植。”有业内权威人士向记者表示,光伏板下的农业大棚只能建成暖棚,不然无法与高效农业对标。虽然同样会因光伏板遮挡,不能满足暖棚室内作物种植的采光需求,但可以根据采光强度适度调整种植门类,保障农业大棚增产增效。“比如将叶菜类种植调整为食用菌类种植”。该人士说。
“照此说法,即便建成暖棚也无法实现高产增收”。史青田表示,以一栋占地两亩的暖棚为例,种植西红柿的年收入将保持在10万元左右,相比之下,若改种成蘑菇等食用菌类,年收益将会显著缩减。
前述知情人士看来,采光问题已成为制约“光伏大棚”发展的现实问题,解决这一问题,需加大二者的间距或者压缩光伏支架的高度。但现实却是, 为了将来之不易的土地资源最大化利用,往往会最大限度布置光伏板阵列,同时按照施工标准,严格控制光伏支架架设高度。
记者走访金钟街道光伏项目7号地块建成的大棚时了解到,冬季晴日上午10时左右,大棚前屋面采光已被前排光伏板完全遮挡,每天能获得有效光照时间极为有限。
早在2021年10月14日,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起草形成了《天津市光伏农业温室及园区建设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对天津市的“农光互补”项目建设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指导。
《征求意见稿》对农光互补项目中的光伏方阵和温室大棚提出具体建设要求。其中,光伏板高度应满足冬季晴天9时后不影响后排棚室内作物种植的采光需求,且光伏板最低点不能延伸至温室的前屋面,温室后屋面水平投影长度不超过2米。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光伏农业温室及园区的建设必须遵循“以农业为主、光伏为辅,农业与光伏产业互补共赢”的原则,在符合国家和天津市政策规定基础上,温室大棚和光伏发电设施建设要同时进行整体系统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达到节地、节能、高效、可持续及生态循环效果。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向记者表示,鉴于现行政策已明确光伏方阵用地不得占用耕地,继《征求意见稿》之后,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于2021年11月16日印发《天津市光伏农业温室及园区建设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现已废止。但对此前已批准占用耕地发展的复合类光伏项目,仍应遵循“以农业为主、光伏为辅”的原则实施建设。
这位负责人还向记者坦言,目前天津农光互补下的设施农业发展现状不容乐观,部分项目已出现撂荒现象。
但这依旧未能影响光伏发展向好势头。近期,东丽区金钟街道办事处再次传出光伏发电项目投资签约消息。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张建建、史青田为化名。)
来源:中房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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