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招聘专业投资人员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于1992年成立,2002年经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目前,园区已形成光电显示、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三大主导产业集群,加快培育打造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拥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南京综合保税区(龙潭片区)、南京港口型(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4个国家级功能平台,产业基础雄厚、创新实力强劲,成为长三角地区重要的国家级经开区和南京市外向型经济、科技创新的重要阵地。
南京新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港产投”)成立于2021年9月,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是经开区下属集园区建设、招商、投资、运营、服务为一体的国资平台公司。新港产投作为经开区主要投资平台,负责经开区母基金及子基金的运营管理,致力于发挥“耐心资本”的独特优势,秉持“投早、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战略方针,积极参与经开区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投资,并代表经开区参与江苏省战略新型产业基金、南京市生物医药母基金等多支省市基金,未来将逐步构建起一个覆盖广泛、层次分明的投融资体系,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强有力的资金后盾,以促进产业链上下游的深度融合,推动园区产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及岗位要求,新港产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3.责任心和团队意识强,爱岗敬业,富有开拓进取、吃苦耐劳精神;
4.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满足相关岗位招聘需求,其中:本科/研究生阶段为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或世界前100名高校全日制毕业者优先。对获得国外大学学历学位者,必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通过;
5.具有一定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工作所需相关专业知识和要求;
6.35周岁以下(1989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7.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应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投资经理4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只接受网上报名)
1.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17日;
2.报名路径:在电脑端搜索网址https://www.51job.com或前程无忧app搜索公司名称:南京新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浏览查看职位详情,填写个人信息及完善简历,投递简历;
3.网上报名经初审合格者,将以短信方式通知参加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所需准备材料:
1.本人签名的应聘人员登记表2份(需张贴照片),请至招聘简章下方附件下载;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以及相关荣誉奖励证明、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
3.《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
4.社会保险缴费清单一份。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将组织符合条件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不再通知。(如符合条件者不足5名将取消本岗位招聘)。
(三)笔试
组织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统一闭卷笔试,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采取百分制。具体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得分,原则上从高到低按1:10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不足10人,按实际人数参与面试,但不得低于5人。根据岗位实际需求,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谈
根据笔试、面试得分,原则上从高到低按1:5 比例确定面谈人员;若面试人员低于10人,则按1:3 比例确定面谈人员。
根据面谈情况,按1:1确定背景调查人选。
(六)背景调查
对面谈通过人员进行背景调查,背景调查着重审核其工作经历、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及学历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七)体检
对背景调查合格人员安排体检。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背调、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将按规定与南京新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若被录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视为自动放弃),合同约定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南京新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有权根据实际变化,调整招聘形式,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2024年12月4日
报名咨询电话:025-68119947
应聘登记表.docx
《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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