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一回事啊?就在前几天有网友发帖说在公共场合遭到了一个山西大学的外国留学生摸屁股,也就是说有一个外国的留学生猥亵了这个同学。结果相关部门给出的回应是在一家酒吧门口发生的事情,但是监控并不是很明显看到这个留学生是否真的触碰到了女生的屁股。相关部门对这个事情定性是摸了一下女生的屁股,并不是猥亵,然后进行5天的行政拘留,学校也对这个学生进行相应的处罚。
就这样子结束了,摸一下屁股还不是猥亵吗?那问题来了,如果说摸一下屁股不是猥亵,那怎么样才是猥亵呢?现在很多网友都反对这样的处罚,甚至有的网友说如果摸屁股的那个人并不是留学生,而是我们这里的人那么处罚还是这样子的处罚吗?看到网友这么说,瞬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对这个事情大家怎么看摸一下屁股都不是猥亵吗?那是不是以后都可以随意的去摸别人的屁股,反正没事情的都不是猥亵,大不了就被处罚5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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