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至8日,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2290起,其中酒驾醉驾91起,无牌无证85起,摩托车、电动车超员172起......
12月6日至8日为全区集中统一行动日,桂林交警重拳打击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有效防范化解冬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隐患,防范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坚决维护年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查处的典型违法现场
案例一
12月6日晚21时许,秀峰交警大队在芦笛岩设卡查处酒驾时,一辆无牌三轮摩托车被执勤交警拦下,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查,汤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在对汤某的身份信息及车辆信息进行检查时,发现汤某今年已经67岁了,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据汤某交代,因为自己年纪大了,所以就没再考取驾驶证,当晚吃饭时喝了一点酒,心存侥幸觉得不会有交警查酒驾便开车上路。执勤民警对汤某饮酒、无证驾驶未悬挂号牌的三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案例二
12月8日晚22时32分许,在沙塘圆盘路口,王某驾驶车牌为桂CVEXXX的小型汽车经过机场路交警大队设置的检查点时,民警对王某进行酒精测试,显示为5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法当事人王某表示自己只喝了两杯啤酒,加上离家又近,以为没有交警夜查,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执勤民警根据相关法规对王某作出了相应处罚。
行动现场
行动期间,桂林交警将针对冬季道路交通安全规律特点,科学安排勤务,突出管控重点,聚焦货车超限超载,疲劳驾驶,6座以上小客车(重点是面包车、商务车)超员载客,酒驾醉驾,三轮车和货车违法载人,电动车和摩托车超员、超速等7种严重违法行为。
桂林公安交警部门以强有力的执法管控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整治期间,桂林公安交警部门将坚持标本兼治,紧盯源头问题,密切协作配合,会同相关部门集中治理人、车、路、企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各类道路安全隐患,做到“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全力营造安全、畅通的良好交通环境。
12月6日至8日,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2290起,其中酒驾醉驾91起,无牌无证85起,摩托车、电动车超员17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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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各位交通参与者,为了自己与他人的出行安全,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内容来源:广西桂林交警
▍图片来源:见标注(其余源于网络)
▍图文编辑:一片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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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晃任律师
广西瀛桂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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