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问题不解决未来会影响上市。
月之暗面与投资人的纷争,会否涉及刑事责任?
循环智能在2016年成立,陈麒聪(CEO)、杨植麟、张宇韬三位是创始人。
循环智能获得金沙江、红杉、真格基金等的融资约6000万美元。
月之暗面在循环智能内部研发,杨植麟、张宇韬在2023年4月离开循环智能独立出来成立月之暗面公司。
月之暗面先后获得美团、阿里巴巴、腾讯腾讯等的融资。
成立一年多,融资金额10多亿美元,估值超过200亿元人民币,已远超更早成立的循环智能。
而循环智能的投资人中,红杉和真格基金两家投资了月之暗面,而金沙江等五家投资人没有投资月之暗面。
上个月,循环智能和五家投资人对月之暗面创始人杨植麟和张宇韬提起仲裁。
按公司章程规定,分拆月之暗面需要每一轮投资人2/3同意,现在还没获得,而月之暗面投资人要求他们在12月15日前做到。
需要董事会签字同意,董事会在分拆大半年后的2024年1月才签,而且金沙江委托到循环智能的董事张予彤,隐瞒获得14.8%股权的事实,存在利益冲突。
朱啸虎表示,对月之暗面公司以及杨植麟、张宇韬可以豁免;但张予彤违反规则要追究,张予彤已于2024年4月被解雇,在金沙江的利益没有了。
可月之暗面创始人杨植麟强烈要求和解一定要把张予彤的问题打包进去,承诺对张予彤不再有任何追责。
所以现在双方没能达成和解。
张予彤基金管理人身份问题
张予彤当时是金沙江的员工,被金沙江派到循环智能做董事。
循环智能分拆出月之暗面,张予彤作为金沙江员工期间,帮助月之暗面完成融资等工作,月之暗面给她14.8%的股份。
朱啸虎表示,如果金沙江的在职投资人在职期间从项目中获得收益,应该归基金而非个人。但张予彤采用代持股隐瞒。
董事身份问题
张予彤作为循环智能的董事,2024年1月投票同意分拆出月之暗面,而月之暗面给张予彤14.8%的股权。
当时适用旧公司法,算不算是违反忠实义务?如果算,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杨植麟等出去做月之暗面为何要经同意?
这可能融资合同有关,投资人通常要求创始人全职,如果离职需要经同意等。
杨植麟等出去做月之暗面为何要给循环智能股份?
月之暗面在循环智能内部开发,早期的知识产权属于循环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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