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乡广大适龄青年及家长朋友们:
用青春热血铸就钢铁长城,用智慧激情助推强军伟业。2025年征兵报名已经开始,有志青年们,准备好了吗?欢迎你们的加入!现将2025年征兵政策公告如下。
时间安排
上半年征集,2月中旬开始,3月中旬起运新兵,3月底结束;下半年征集,8月中旬开始,9月中旬起运新兵,9月底结束。
男兵上下半年网上报名时间分别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18时,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8月10日18时。
女兵上下半年网上报名时间分别为2025年1月1日至2月10日18时,7月1日至8月10日18时。
基本条件
男兵突出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征集,以大学生为重点对象。优先批准大学毕业生、理工类大学生和备战打仗所需技能人才入伍。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女兵从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中征集,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上半年女兵征集。年满18至22周岁,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上半年征集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3周岁。
基本流程
适龄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自行报名应征,男青年应征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报名通过后根据应征地兵役机关通知参加后续征集工作,通常包括初检初考、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女兵含综合素质考评)、役前教育、审批定兵、交接起运等。
激励政策
(1)保留学籍(入学资格)。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2)复学转专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退役复学大学生士兵,复学当年综合测评德育分加10分。
(3)入伍作为实习。高职(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4)毕业班毕业安排。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学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相关待遇。
(5)免试"专升本"。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6)考研专项优惠。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8000人,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收。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役期间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奖励优待
(7)国家教育资助。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8)交通食宿补助。高校在校生、毕业生跨省辖市返回学校或户籍地参加征集的,应征地征兵办公室应给予学生交通、食宿等相应补助。
(9)评优评先表彰。批准入伍的高校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在学校评优评先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者考入军校(含军士学校)、直接提干、晋升军士的,在河南省"三好学生"评选表彰中优先评选,不受名额限制。
(10)生活费补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读学生(含应届毕业生)每人一次性给予5000元生活费补助。在学校所在地入伍的由学校发放,回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的,由批准入伍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发放。
(11)协议义务履行。公费师范生、医学定向(含企业委托培养)高校学生(含毕业生、在校生、新生),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服义务兵役年限计算为工龄,等同于履行协议义务。入伍的在读生(含新生)退役后,原专业取消的,转入本校其他相近专业学习。服役期间晋升为军士或提升为军官、考入军队院校的,以及直接招收军士入伍的,可办理解约手续。
(12)津贴补贴。义务兵服役期间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按规定享受津贴和补贴。现行津贴标准,第一年每月1000元,第二年每月1100元(不包括骨干津贴、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补贴、防暑降温费等补贴)。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等享受优待。
(13)家庭优待金。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批准入伍地政府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义务兵的家属按照规定享受军属优待。义务兵和军士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服现役期间应当保留。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发放。从批准入伍时间开始计算,每服满6个月义务兵役发放一次,不满6个月按6个月发放,原则上不超过两年。义务兵在服役期间提干、考入军校,提前选改为军士后,不再享受家庭优待金。故意隐瞒病史或采取非法手段取得入伍资格被注销入伍手续的,以及因违法违纪或拒服兵役等原因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义务兵不予发放。
部队发展
(14)成长为军士。①报考军士院校。现役士兵符合条件的可报考部队军士学校,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并授予相应军士军衔。②直接选改军士。义务兵服役期满,经本人申请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选改军士,授于相应军士军衔。大学毕业生首次授予军士军衔时,根据取得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在普通高等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学制就读年数和以往服役年限之和确定军衔级别。
义务兵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服役满1年,经批准可以提前选改为军士。军士表现优秀的可以优先晋升军衔,表现特别优秀且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提前1年晋升军衔。二级上士、一级上士、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满衔级最低年限未晋升军衔的,可以在本衔级继续服现役,符合规定条件的,在每个年度均可以晋升军衔。
(15)成长为军官。①报考军校。对象为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人员,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军队统一招生考试入军队院校学习。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可放宽1岁。②直接提干。对象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本科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毕业生不超过29周岁,符合部队相关条件,可以提干。其中在驻西藏和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服役的少数民族士兵,年龄可以放宽1岁。③保送入学。主要从师级以下作战部队,以及驻新疆、西藏屯垦部队选拔,保送入军队院校学习,培训合格后提拔为军官。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服役满1年、不超过8年,年龄不超过25岁,其中,入伍前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且取得学位的,年龄放宽至26岁:研究生毕业生且取得相应学位的,年龄放宽至29岁,在驻西藏和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服役的少数民族士兵年龄可放宽1岁。退役就业
(16)退役安置办法。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对退出现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服现役期间平时获得二等功以上荣誉或者战时获得三等功以上荣誉以及属于烈士子女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义务兵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的评定残疾等级采取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予以妥善安置。军士退出现役,服现役满十二年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军士服现役满三十年或者年满五十五周岁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作退休安置。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军士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的评定残疾等级采取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予以妥善安置。
(17)允许复工复职。在征集期间,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服现役期间保留其被录用或聘用资格。义务兵和军士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
(18)专项定向招录。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全省专武干部职务出现空缺时,主要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报名数量不足时可招录其他人员;全省政法干警招录时,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国有企业招工时,安排不低于20%的比例,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5分;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9)免费技能培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
(20)创业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国家规定享受贷款贴息。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
(21)一次性退役金。义务兵退出现役自主就业的,按照国家规定发给一次性退役金。现行基本标准为服现役每满一年,发给4500元。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以基本标准为基数,按照一定比例增发退役金。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发给经济补助,两年义务兵,河南省再发给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9000元
(22)享受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1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信阳市大学毕业生入伍六条政策
凡是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自信阳市人伍,在退出现役时执行以下6条优待办法:
1.取得一本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在年度事业单位招聘时,免试免考,直接聘用。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安家费10万元,生活补贴每年2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家费2万元,生活补贴每年5000元;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5000元。同时,提供保障性人才周转房供其租住,租金标准不高于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70%,对家庭困难的减免租金。
2.取得二本学历的退役士兵,每年由市直拿出100个岗位、各县(区)分别拿出50个岗位,采取绿色通道定向招聘,届时按招聘方案执行。
3.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凡是师范类、医疗卫生类专业的,采取绿色通道定向招聘到学校、卫健系统,其他类的按退役人数50%设置岗位数,用于定向招聘。根据功绩、德才表现和服役年限等择优招聘,届时按招聘方案执行。
4.凡是参加信阳市组织的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一律加10分。
5.各县(区)对自信阳市人伍的大学毕业生,在现有优待金基础上,给予一次性入伍生活补助5000元。
6.在大学毕业生人伍服役期间,其父母每年免费体检一次,并享受市域内景区、公交车免票待遇。
政策咨询
电话咨询:彭家湾乡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0376-3822306
现场咨询:平桥区人民政府征兵办事大厅
网上咨询:
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s://www.gfbzb.gov.cn/)
全国征兵网二维码:
监督举报
应征报名、体检政考、役前教育、领取被装、办理相关手续等征兵所有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如发现有违反规定吃拿卡要或收受钱物的,应坚决拒绝并立刻举报。特别提醒:凡行贿的,将与受贿一并查处,一经查实,取消入伍资格。同时,也要多加提防,应征中一切与钱财相挂钩的承诺均不可信,切莫上当受骗,如有发现请向公安机关报案。
(1)河南省军区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371-81670277
(2)河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371-81672975举报邮箱;henanzhengbing@126.com
(3)信阳军分区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376-6372102,15303763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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