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中医药局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公安机关应当在三级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设立警务室,配备必要警力。近日,巴中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时新派出所与巴中市妇幼保健院签订《警医共建协议书》,共建单位相关人员参加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双方就紧急救助协作机制建立、医院安全防范能力提升、平安医院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下一步工作做了具体安排。
警医共同肩负着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和使命,此次警医共建,不仅能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可能出现的安全突发事件,还将在紧急医疗救助中发挥重要作用,确保患者能够在安全稳定的环境中寻医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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