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维立
这几天,“私家车挡救护车致老人看病延误”相关新闻登上社交媒体热搜,引发网友关注。近日,在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某小区内,因私家车司机不给救护车让路,导致老人送医被延误并遗憾离世。当地警方第一时间介入调查,依法对私家车主作出了行政拘留处理。
急救就是和时间赛跑,就是为生命接力。上述事件中,从现场视频可见,两车相向行驶,救护车在后退,私家车在前行,而私家车后方及其左右都有腾挪空间。私家车主为何不给救护车让路?其行为在多大程度上导致老人错过最佳救治时间?这些有待相关部门深入调查,但从目前的情况已可以看出,涉事车主极其自私和不负责任,令人不齿。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对照来看,上述涉事车主被行拘,可谓罚当其责、咎由自取。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这意味着,给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让行,是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法律不容许任何人肆意妄为。
然而在现实中,少数人总能找出若干借口,拒不给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让行,到头来害人害己。这样的案例并非个别。如今年10月7日,在广东阳江高速路段,一辆救护车载病重婴儿赴医院就医,应急车道被一辆白色轿车一直占用,救护车不断鸣笛也无济于事。事后,涉事车主受到行政处罚。
公安部曾发布“破坏交通规则的十大不文明驾驶行为”,“未按规定让行”居首位。按规定给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让行,不仅关乎公德,更关乎他人生命健康安全、公共安全。此次警方对“私家车挡救护车致老人看病延误”涉事车主依法处罚,是对依法治理“拒让”现象重要性的又一次重申。
防范和遏制不给救护车让道现象,须在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上下功夫,用足够高的违法成本来震慑此类违法行为。对此,除公安、消防等部门要严格执法,还应鼓励公众以“随手拍”等方式参与到治理中来,形成强大合力,让任性者无处藏身。
惩戒只是手段,教育才是目的。防范和遏制不给救护车让道现象,还需公安、消防等部门广泛开展文明交通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五进”活动,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普法宣传,引导公众将文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对“拒让”等陋习说“不”。
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此次警方对“私家车挡救护车致老人看病延误”涉事车主依法处罚,不失为一堂生动的普法警示课。它警示人们:“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像上述涉事车主那样任性胡来,或许能占到一时便宜,但终究要吃大亏、跌跟头。我们每个人都要涵养对法律、对生命的敬畏之心,提升个人修养和社会责任感,时时处处严守法律和道德底线,自觉当好精神文明的践行者和社会秩序的维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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