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2日讯 “检察官,多亏了你们的帮忙,赖某欠我的钱都拿回来了,太不容易了,真谢谢你们……”近日,在连城县检察院办公室,连城县某乡村民吴某紧紧握住办案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着。
原来,2014年9月,赖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吴某借钱。考虑到赖某是驾校教练,且经营手机店,吴某便把平日里攒起来的2万元借给赖某。谁知,赖某还了7000元之后,竟耍赖不还钱,还玩起了“失踪”。吴某几经催讨未果,于2015年9月起诉了赖某。
法院审理过程中,吴某念及多年朋友之情,同意与赖某调解结案。调解后,赖某不但未按照调解协议偿还债务,竟又玩起了“失踪”的老把戏,再一次赖账不还。随后,吴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执行期间,法院对赖某的财产进行查控,并对赖某作出司法拘留决定,并将其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但是“失踪”的赖某账上早已没有钱款进出,自己也躲着不肯出现,法院最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吴某想着生活总要继续,只好先将此事搁置一旁,只是偶尔向同乡人打听赖某的去向。
近年来,随着三个孩子吃穿用度费用增大,吴某照顾孩子又无法外出务工,家里经济重担压在丈夫一人身上,吴某既心疼丈夫,又难过自己帮不上忙。今年偶然间听说赖某一直还在驾校当教练,收入稳定,吴某随即向法院提供了线索。
承办检察官了解事情始末后,依法为吴某办理了申请监督手续,随后着手展开调查核实工作。经过走访赖某所在村居、询问周围邻居、调阅卷宗并听取执行人员意见等,承办检察官查明执行法院在执行该案过程中,并未存在怠于执行的问题。
考虑到检察机关根据查明的事实作出决定固然简单,但案结了事并未了,吴某渴望追回欠款维持生计的诉求仍然存在,承办检察官决定联合执行法院开展联合调解工作。
调解中,承办检察官对赖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赖某也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坦白自己这几年做生意亏钱了,目前在山里做事,也愿意与吴某协商还款事宜。
“我把你当朋友,你落难时我帮你一把,可是你看你是怎么回报我的……”调解中,吴某气愤地说道。
“我这几年虽然没赚到钱,但是我一直躲着你不还钱,确实是不好意思,我会想办法筹钱尽快还你的。” 赖某解释道。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我还跟当初在法院那边调解的一样,只要你本金肯还我,利息就算了。这几年大家的日子都不好过。” 吴某补充道。
“冲你这句话,我这次一定说到做到,请你再相信我一次。” 赖某连忙说道。
最终,在检法两家见证下,吴某与赖某达成和解协议,握手言和。考虑到赖某此前的行为表现,办案检察官定期跟踪协议履行情况,2024年7月,在得知赖某依约还清了全部债务后,办案检察官终于松了一口气。
这一回,赖某真不赖。
(本报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胡雅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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