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犯案到伏法,劳荣枝的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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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座城市、6个家庭、7条生命、20多年逃亡,这些词都与劳荣枝的人生相关。

从1996年7月首起案发,这起跨世纪复杂大案已历经了二十七年。

犯案

劳荣枝生于1974年,原九江石油化工公司的小学教师。1996年至1999年期间,劳荣枝跟随其当时的男友法子英先后在南昌、温州、常州、合肥犯下4起绑架、抢劫、杀人案件,因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震惊全国。

1999年,法子英在合肥被抓获,并于同年11月18日被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同年12月28日被执行死刑。逃亡20年后,劳荣枝于2019年12月在福建厦门落网。



江西南昌案

“不如一把火烧了这个家”

1996年6月,劳荣枝与法子英来到江西省南昌市租住。劳荣枝化名“陈佳”在南昌市某夜总会做陪侍小姐,并与法子英共同确定了被害人熊某为作案对象。同年7月28日中午,劳荣枝打电话将熊某诱骗至其租住处。事先躲藏在室内的法子英持刀出现并威胁熊某,劳荣枝和法子英共同将熊某手脚捆绑,从熊某身上抢走金项链、手表及家房门钥匙等财物,并威逼其说出家庭住址。

其间,法子英将熊某杀害。当日晚上,法子英带着劳荣枝前往熊某家,用此前拿到的钥匙打开了家门,先后将熊某妻子、女儿杀害,并抢走财物。

庭审现场,她在接受公诉人讯问时表示:“是我带熊某进入出租屋,绑了手脚。去过熊家两次,第一次是认门,第二次是找熊某妻子要钱。法子英拿刀指使我去翻财物,他自己拿手表、戒指、项链这类东西。”

此前劳荣枝的讯问笔录中,曾四次提到“不如一把火烧了这个家”“我没有考虑到后果,只是想消灭掉指纹”等话语。

庭审中,检察官出示相关证据时,劳荣枝对此辩解称,关于多次在侦查机关“放火”的供述,自己是受其他案件影响,且在庭审最后阶段承认自己说过一次“放火”,其他是随口润色的。劳荣枝否认自己参与杀害熊某,表示自己没有主观恶意更没有预谋,当日是熊某主动联系她。

劳荣枝曾供述,为了保险起见,她让法子英剪断了熊某和其对门邻居家的电话线。

浙江温州案

法子英持刀威胁受害人 劳荣枝协助捆绑手脚

庭审披露,1997年9月,劳荣枝与法子英来到浙江省温州市,二人继续采用前述作案方式,劳荣枝在KTV做陪侍小姐物色作案对象,并确定同为“坐台女”的梁某为目标。

同年10月10日,劳荣枝与法子英以租房为名来到梁某住处。进入房间后,法子英持刀威胁梁某,劳荣枝用电线、布条等物将梁某手脚捆绑,抢得手表一块及手机等财物。

二人并不甘心,又逼迫梁某打电话骗另一被害人刘某清(KTV领班)过来。二人使用同样手段,抢得手机一部,并逼迫其交出银行存折及密码。

之后,法子英留在现场,劳荣枝携带抢得的手机及存折去取钱,共取出2.5万余元。劳荣枝打电话通知法子英钱已取出。然后,法子英将梁某、刘某清杀害。二人事后到约定地点一起逃离。



江苏常州案

勒索成功后劳荣枝携带财物逃离作案现场

江苏常州的这起抢劫案,是检察机关认定的四起犯罪事实中唯一一起被害人幸存的案件,其他三起案件的被害人均已死亡。

检察机关起诉书显示,1998年夏天,劳荣枝和法子英来到常州市租住。劳荣枝在娱乐场所做陪侍小姐物色作案对象。某晚,劳荣枝诱骗被害人刘某至其租住地,事先躲藏在室内的法子英持刀威胁刘某,并刺破刘某胸口。劳荣枝用事先准备好的铁丝将刘某捆绑在扶手椅上,二人对刘某进行人身控制并以剥夺生命相威胁向其勒索财物。

其间,法子英离开现场欲将刘某停在楼下的汽车挪走,劳荣枝在单独看管刘某期间,再次对其威胁。在取得刘某放在汽车内的人民币5000元之后,二人逼迫刘某打电话给其妻子索要财物。

次日上午,刘某打电话给妻子要求其将家中所有现金带到指定地点。二人商议由劳荣枝到指定地点将刘某妻子带回出租房,如劳荣枝未按时归来,法子英则将刘某杀害。随后,劳荣枝将刘某妻子带回,并索得人民币7万元。取得财物后,劳荣枝和法子英亦将刘某妻子捆绑,二人先后离开现场。

公诉人在庭审时介绍,这起犯罪事实中,被害人之所以幸存,是因为在刘某妻子苦苦哀求下,法子英放弃了加害行为。而当时的劳荣枝已经携带财物逃离作案现场。

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劳荣枝辩解称,自己从来不主动约任何客户,刘某是法子英选定的,并表示想要在常州好好生活。

安徽合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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