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财政部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审批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规定,2024年12月12日于2024年12月12日作出准予东方新秀(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MAC42JA842)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代理记账机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东方新秀(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MAC42JA842
三、代理记账证书编号:无
四、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五、业务负责人姓名:钱晶晶
六、所在地区: 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
七、工商注册登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南路1号1幢5层535室30号
八、是否自贸区机构:是
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12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情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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