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利用节假日休息时间组织我们双方和解,我同意和解方案,再也不用为这个案件继续走程序了。”
“我同意这个和解方案,一来能尽早拿到钱,二来能彻底化解我们的矛盾,为表诚意剩余部分我愿意放弃。”
近日,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案件。承办法官秉持为民服务宗旨,在执行过程中充分践行审执协调机制,与审判庭室多次协商,探讨纠纷实质化解方案。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案件不仅顺利执行完毕,矛盾也得到了实质性化解。
2023年5月,冯某某在为吕某某提供劳务过程中意外坠落受伤,双方就责任负担及损失认定等问题产生纠纷。生效判决认定被执行人应赔偿申请人各项损失60700.7元,但被执行人始终不服。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再审,进入执行阶段时距离事故发生已一年有余。申请执行人的损失因被执行人不服判决而始终未获赔偿,双方在诉讼中均耗费了大量时间精力和经济成本。进入执行阶段后,双方关系更加紧张。
“老百姓到法院是为了解决问题,绝不是来走程序的”。为了实质性化解纠纷,审、执两部门共同研究、充分沟通,找准双方矛盾点,经过数次调解,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和解协议,最终被执行人同意给付赔偿款52000元,案件执行完毕。至此,申请执行人拿到了“真金白银”,被执行人也心服口服,真正实现了“政通人和、双赢共赢”。
下一步,华龙区法院将继续贯彻“如我在诉”理念,加强审、执部门的双向联动,将调解贯穿案件始终,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有效兼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期数丨2448
供稿丨执行局 冯志刚 吴彧媛
编辑丨政治部 魏凯强
审核丨政治部 张雨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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