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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梅州讯12月12日,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决定在梅江区内启用3处电子监控设备。
3套电子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分别为G206国道2209M+320平远往梅城方向、金源路、和兴路。其中,G206国道2209M+320平远往梅城方向的采集交通违法行为是超速行驶,而金源路、和兴路的采集交通违法行为是违法停车。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止,公示结束后将对上述路段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采集、录入、处罚。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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