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女子林某谎称可获取房屋号头,承诺对方只需出资就能赚取高额差价,在短短两个月时间里,骗取熟人赵某200多万元。骗来的钱,被林某用于偿还债务和个人消费。12月13日,大皖新闻记者从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案中的林某涉嫌诈骗被批捕。
2020年,林某(化名)与赵某(化名)通过买卖房屋相识。2021年9月,林某因缺钱,想到赵某资金雄厚,遂心生贪念想出了一个点子,以合作购买房屋号头为由骗取赵某的钱财。于是,林某找到赵某,谎称自己与房产售楼部高层熟悉,可以获取房屋号头,只需赵某出资,其本人负责购买,并将号头高价出售给没有资质购买房屋的买主,从中就能赚取差价。
2021年9月29日,林某谎称亲戚有号头需要出售,骗取了赵某60万元。不久后,林某就以投资回报为由,给了赵某18万。
尝到甜头的赵某对林某深信不疑。随后,林某又以需要资金购买多处房产号头为由,在短短两个月内骗取赵某225万元。期间,为了打消赵某的疑虑,林某又以投资回报为由返还赵某24万。
大笔的资金不断投入,而林某承诺的高额回报并未兑现,这不禁让赵某产生了怀疑。2022年初,赵某表示想拿回前期投入的本金,林某又谎称需要资金操作为由骗取了赵某28万元。
2024年9月3日,感觉受骗的赵某报案。林某归案后,如实向公安机关供述了行骗经过。2024年12月12日,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林某。经查明,林某将所骗钱款均用于偿还债务和个人消费,直至案发,还有271万元尚未归还给赵某。
经办该案的检察官提醒,诈骗与借贷纠纷不同,诈骗行为主观上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以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来骗取财物。这类案件中,嫌疑人往往将骗来的钱挥霍一空。对于熟人推荐的明显背离市场规律高回报的投资项目,一定要提高警惕谨慎投资。并保留证据,若不幸遭遇诈骗,一定要及时报警。
大皖新闻记者 赵明玉 通讯员 黄河
(来源:大皖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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