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张
刚刚
荆州市医保局发布
《关于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的通知》
公布荆州市2024年12月至
2025年6月期间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
缴费标准
关于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
缴费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荆州经开区公共服务局、财政局、税务局,各参保对象:
根据《省人社厅 省医保局 省税务局关于我省 2024 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35号)和《荆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荆政办发(2023)】32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市2024年12月至2025年6月期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称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标准公布如下:
一、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按单建统筹方式缴费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320.56元;按统账结合方式缴费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 480 元。
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通过“鄂汇办”APP、“鄂汇办”支付宝小程序、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楚税通”APP、电子税务局电脑端、协作代征银行缴费网点及银行手机 APP 和各地办税服务大厅等渠道,按上述标准一次性缴至2025年6月或当月缴纳次月的方式按月缴费。
三、未按规定缴费的,补缴2024年1月(含)起中断期间职工医保费后,从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未补缴中断缴费期间职工医保费的,从缴费之日起延迟3个月享受待遇。
来源:荆州医疗保障
编辑:蔡静文
编审:王桃芳/监制:江敏
出品:荆州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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