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创新药精英观点
创新药临床研究造假,不仅谋财,而且害命。
撰文丨周亚夫
移送审查起诉四年多后,康得新(002450.SZ,已退市)董事长钟玉因财务造假罪等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原董事长钟玉之外,康得新原董事徐曙、原财务总监王瑜、原资金部主管张丽雄、康得集团原财务总监吴晓雁等一众高管全部被判刑。与此同时,个人投资者起诉康得新的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获受理,被告达40人。
康得新案件水落石出,对于中国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意义重大:这既是我国财务造假入刑的重大案件,也是个人投资者集体诉讼的又一里程碑。这个事件对于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无论怎么强调都不过分。
医药老鸟们都知道,另外一家著名的财务造假中药企业“康美药业”,一夜之间数百亿资金“不翼而飞”,但创始人却只是罚款60万元、终身禁入股市了事。
对于任何一个希望良性发展的市场而言,规范、透明、严格的法治都是生态系统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如果康得新、康美这样严重的财务造假、欺骗投资人的事件不得到严格处理——像“康美药业”一样只是罚酒三杯,如何杜绝层出不穷的造假者?如何让中国的资本市场良性发展?毕竟,比起十年磨一剑的长期经营,像康美药业董事长那样去做经营,才是最“理性”的选择。
康得新财务造假入刑来得晚了点,但总归是来了。相信此案之后,肆无忌惮的上市诈骗案件,今后会减少很多。严刑重罚在前,就是骗得了钱,也得有命去花不是?
从“财务造假”入刑开始,笔者想到了“临床研究”造假。比起前者来,临床数据造假的严重性不遑多让:
1.创新药临床研究造假,不仅谋财,而且害命。如果临床研究造假,药监部门据此审批了没有临床价值的药品,那么受害的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浪费的是巨量的医疗经费、侵占的是患者宝贵的时间和资源。股民们买业绩造假的股票,损失的只是钱;但买假药,损失的不光是钱,还有生命和健康。
2.临床研究造假,损害国家和政府的权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审批新药、国家医保局医保准入都是基于临床研究数据是真实的这一假设。新药一旦经过NMPA审批、一旦被医保局纳入医保目录,就相当于用国家信用为药品背书。因此临床数据造假,绝不仅仅只是专业领域的科研伦理问题,而是在欺骗国家政权。不严肃处理,何以彰显国家权威?何以维护国家信用?
3.临床研究造假,会毁掉整个中国的创新药产业。就像A股因为治理松懈,造假成本太低,导致投资人丧失了对市场的信心,中国创新药产业成长性远不如美国,甚至印度。我国的创新药产业拥有巨大的人才红利、全产业链的低成本高效率优势,如果有好的制度环境,不难想象,中国创新药在10年左右时间就能在全球独树一帜。当前局面大好,笔者却非常担心,将来如连续发生基于中国“优秀临床数据”而做出的大额投资,却最终被证明造假的事件,只要有两三起,中国创新药的声誉就会被毁掉。
笔者说了半天,我国目前的临床研究质量怎样,真的存在很严重的问题吗?
我们的读者都是专业读者,相信对这个问题自有认知。
我的看法是,现在我国的临床研究质量虽然比郑筱萸时代提高不少,但仍然问题重重、质量提升空间极大。也因为这个原因,目前即便是“一带一路”国家”铁杆“兄弟巴基斯坦,也没有像对待美国、欧盟审批的新药一样,对我国审批的新药免于临床试验。
不要说让美国和欧盟对中国新药豁免临床试验,如果多数“一带一路”国家、身边的东盟国家,对我国批准的新药像美国审批的新药一样信任的时候,才能说,这个问题得到了根本的改善。
在此之前,我国的临床研究质量提升仍然任重道远;而这个运动的起始,就应该是像“财务造假入刑”一样,把“临床研究造假”入刑。
人性本恶,如果通过造假就能一夜暴富,又有几个人能对抗这种诱惑?为了保护我们的企业家,我强烈支持财务造假入刑;同样为了保护我们的制药企业家和临床专家,我紧急呼吁,尽快将“临床研究造假”入刑。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