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在日后一定会成为一个标志性的事件,事件的经过是这个样子的。
2022年4月21日晚,李宜雪在商场室外楼梯与保安发生口角,保安报警称有人要跳楼。
在公安人员到来之后,李宜雪向相关人员告发赖某吉猥亵自己。
从现在公开的消息可以看到赖某吉与李宜雪是在一次报案的时候相识的,随后赖某吉以交流案情为由与李宜雪到其居住的酒店见面,也就是李宜雪举报其猥亵自己的时间点。
警察赖某吉没有猥亵李宜雪,但是因为与当事人私下交流违反纪律被处罚,现在已经离职。
随后,李宜雪被送到江西省精神病医院,住院56天,被诊断为“人格障碍”。
出院之后,李宜雪前往三甲医院诊断,确认无抑郁症、焦虑症状以医疗纠纷为由起诉江西省精神病医院,并在网上曝光自己在医院内部的遭遇,至今这一案件并未宣判。
此事的是非曲直我并不好下定论,但是这其中涉及到一个重要的问题——你该如何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
在精神病的确证当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判断标准——自己不知道自己有精神病。
这个时候就有问题了,当你试图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的时候,你会说:我没有精神病。
但是这恰恰是判断你有精神病的要素之一,如果你说有就会确诊你为精神病。
这就陷入了一个死循环当中,无论你说有还是没有最终都会被确诊为精神病。
那么现在又重新回到了最初的问题——如何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
答案是就问题本身来说是无解的,相反证明你有精神病却是很容易的,甚至是可以伪造的。
你不开心就是抑郁,你发怒就是焦躁,你担心就是焦虑,甚至只要传统几个医生护士,伪装成病人忘记了某件事也可以说是人格分裂。
所以,一旦进入到精神病医院你是否会作为精神病而住院完全取决于医生,同理当鉴定一个人是否为精神病杀人的时候也是一样的。
一个司法机关是没有办法直接把你送进监狱的,但是能够直接将你送进精神病医院,所以精神病医院已经是一个法外之地了。
文章的最后用一句话结束整篇文章吧。
我想了一个能够证明自己不是精神病的办法,不知道好不好用——我知道我有精神病,但是我没钱缴纳住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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