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发布关于济南市立金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有关事项的通告——
济南市立金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立案侦查。为进一步推进案件办理,维护投资参与人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济南市立金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参与人(章丘地区业务员所属客户)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人员,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投资相关转账凭证、支付及收取收益的银行交易明细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登记,明确投资金额、损失情况。避免因不及时、不如实核对信息而损害自身利益。逾期不报案登记、不配合公安机关制作询问笔录或者未提交自述材料的,公安机关不再受理,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由投资参与人自负。
二、已向公安机关提交部分证据材料,但尚有欠缺的重要材料需要补充说明的,请接到电话、短信通知后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向公安机关补充提交。逾期公安机关不再受理,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由投资参与人自负。
三、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办案,最大力度追赃挽损,维护受损投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相关人员及投资参与人,应依法、理性维权,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对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非法聚集、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李警官 张警官
联系电话:0531-85087064、85087063
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
2024年12月12日
此外,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发布关于莱芜市恒达金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目前,我局已对莱芜市恒达金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为确保案件依法办理,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请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涉及该公司的集资参与人,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集资有关的合同、收据、银行交易明细、微信交易明细、支付宝交易明细和转账支付使用的银行卡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非法集资防控处置中心登记大厅进行登记报案,逾期不登记者后果自行承担。
请集资参与人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不信谣、不传谣、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和追赃挽损工作。对在网上编造、散布各类谣言,恶意挑拨、煽动非法聚集闹事,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经侦大队地址:
济南市莱芜区汶源大街26号
联系电话:0531-75667303 尚警官
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
2024年12月12日
(来源:“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公众号、“平安莱芜”公众号)
编辑:张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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