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企业在选择诉讼或仲裁程序处理商事纠纷时普遍面对“时间周期长、维权成本高、风险不可控”等问题。而商事调解作为国际通行的一种灵活、高效、便捷、不伤和气的商业纠纷解决方式,在化解纠纷、构建和谐经贸关系上具有显著优势。
自去年宝山区司法局提出探索建立“商事调解+保险”创新机制的设想以来,经过多方共同努力、相向而行,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最终项目在今年9月签约落地,并经过三个月的等待期后,于12月7日正式生效。
近期,宝山区旋天调解事务所成功化解了首例“商事调解+保险”的案子,保险公司全额承担了此案的调解费用,为降低解纷成本、节约解纷时间提供了有力助力。
案情简介
A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B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签订《物流配送服务合同》一份,约定A公司接受B公司的委托,为其进行物流配送、货物跟踪、退货、装卸等物流配送服务工作,合同期限为一年。前述合同签订后,A公司依约履行了合同所约定的物流配送服务义务。后经A公司与B公司依照约定对2023年10月、11月、12月和2024年1月、2月所产生的服务费分别进行对账确认。经计算,截止A公司起诉时,B公司共计应支付A公司服务费895317.82元,已支付400400元,剩余497917.82元经A公司多次催收,B公司均推诿。故为维护A公司的合法权益,特依法起诉至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旋天调解事务所作为入驻宝山法院的特邀调解组织接受法院委派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过程
调解员在翻阅卷宗、了解情况后,及时与双方公司代表取得联系,在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调解的前提下,立即开展调解工作,并采取“背靠背”的方式与当事人沟通。
原告A公司代表以被告B公司违约在先为由,要求被告B公司支付拖欠的物流配送服务费494917.82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及律师代理费30000元。
被告B公司代表则表示由于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希望能宽限至一年内付清,同时希望A公司能免除违约金及律师费,以解公司燃眉之急。
面对双方当事人“互不相让”的诉求,一时间,调解工作陷入了僵局,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都有调解意愿,而案件争议的焦点主要在于支付周期原因。
在此期间,调解员没有放弃努力,持续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到了第4天,终于出现了转机。调解员提出了一个折中方案:B公司分期支付A公司运费494917.82元,于2024年12月25日前支付160000元,2025年1月25日前支付160000元,2025年2月25日前支付174917.82元;若B公司未按约足额履行,A公司有权就剩余未付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B公司另需支付A公司利息自2024年4月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双方当事人对此方案均表示接受,同意各退一步。
调解结果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签订协议并向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至此,这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从提交起诉状到最终握手言和,在较短时间内解决了双方之间的争端,既有效保护当事人合法债权,也将对涉诉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此外,由B公司承担的调解费用最终由保险公司全额承担,有效降低了企业的解纷成本。
宝山区司法局试点推出的“商事调解费用补偿保险”是相关领域的一次创新探索,根据保险约定,每家企业每年的保费为100元。该项保险实现了对试点高新技术企业的全覆盖,参保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商事纠纷,可至宝山区内商事调解机构(上海市宝山泛亚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上海市宝山区旋天调解事务所)进行调解,无论调解成功与否,所发生的调解费用依照保险的约定在限额内由保险产品予以补偿,极大降低企业法律费用成本负担,帮助企业“花小钱、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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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盛苏敏
编辑:李楠
资料:法润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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