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
关于返还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冻结资金的通告
2024年12月16日,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办理的李某源被诈骗案,经依法侦查查明我地受害人李某源部分被骗资金流入以下1个嫌疑人账户:
账户名:孙统良
银行卡号:623052045017867457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徐州柳新支行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之规定,涉案账户中的冻结资金将按比例还给我地受害人李某源,返还金额为人民币9967元(大写:玖仟玖佰陆拾柒元整)。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1月16日。
请该账户相关的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相关证明到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刑警大队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该账户内冻结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民警:李祥、兰轩
电话:028-83665279
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
审 核 | 付彪
编 辑 | 刘斯可
动动小手点个赞和在看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