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揭阳**小学的家长向小编吐槽称,学校在本学期尚未结束的情况下,已提前通知家长收取下一学期的学费。这一行为引发了家长的不满和质疑,认为此举明显违背了教育部的收费管理规定。
聊天记录中,老师在群里通知各家长,称为了下学期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开始预收下学期学杂费(1000元/人)。面对这一通知,不少家长表示头疼,虽然心中不满,但出于无奈,大多数孩子的父母还是选择了照做。
预收学费这样的做法,除了本身存在争议外,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合法?根据相关法规:民办学校提前收取学费是不被允许的。具体来说,《规范民办教育收费行为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严禁民办学校跨学期预收学生任何费用。因此,如果学校在学期开始前要求预收学费,这可能属于违规行为。但明显许多民办学校都是如此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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