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的深圳,春风和煦。刘成刚坐在公园的长凳上,眉头紧锁,脸上写满了忧虑。他手中紧握着一份文件,目光凝重地盯着它。刚刚经历了一场艰难的化疗,刘成刚的面容显得异常苍白,毫无血色。而那份应诉通知书,让他本就苍白的脸色又增添了几分沉重的负担。
这件事还得从20多年前说起。刘成刚是深圳人,1999年在朋友的介绍下,结识了在深圳打拼的孟雨。两人初次见面便一见如故,迅速建立了深厚的友谊。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的关系逐渐升温,最终发展成为情侣。
之后,刘成刚向孟雨坦白自己正面临资金周转的困境。孟雨得知这一情况后,借给刘成刚一笔钱,帮助他渡过了难关。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刘成刚向孟雨出具了一份详尽的《借款协议书》。这份协议书详细列明了借款金额、还款时间以及其他相关条款。然而,好景不长,2000年,双方由于性格上的差异,两人最终选择了分手。
分手之后,由于生意失败,刘成刚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归还借款。更糟糕的是,他后来身患重病,导致他失去了偿还借款的能力。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笔借款逐渐被双方遗忘。然而,2024年4月,孟雨突然提起诉讼,要求刘成刚归还这笔早已被遗忘的借款。
面对突如其来的诉讼,身患重病的刘成刚备感无助。在朋友的推荐下,他找到了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了解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后,委派蒋文期律师代理刘成刚出庭应诉。
冠领律师在接受委托后,迅速向刘成刚详细了解了他和孟雨之间的过往。通过对案情进行梳理和分析,冠领律师发现孟雨提交的《借款协议书》存在诸多疑点。于是,根据这些资料,冠领律师为刘成刚制定了应诉策略。
在庭审中,孟雨称,在1997年至1998年期间,她陆续向刘成刚出借共计12.6万元,双方于2000年1月签订了《借款协议书》,约定了分期还款计划和逾期利息。然而,刘成刚这么多年并未按约定还款,所以她要求刘成刚偿还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
面对孟雨的指控,冠领律师提出:孟雨提供的《借款协议书》真实性存疑,签名笔迹无法确认是刘成刚所为,且缺乏其他证据支持借贷关系的存在。另外,即使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本案中,《借款协议书》约定的最晚还款期限为2002年12月30日,至今已远远超过二十年,孟雨的诉讼请求已超过法定最长诉讼时效。
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驳回孟雨的全部诉讼请求。
通过此案提醒大家:面对类似纠纷时,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至关重要的。(除办案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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