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城乡建筑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合肥永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兴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施工不当导致燃气泄漏,分别被罚8万元、6.5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建监罚决字〔2024〕第50号、合建监罚决字〔2024〕第49号。
公开信息显示,合肥永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兴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施工中损坏燃气管线,导致管道燃气泄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合肥市城乡建筑局决定对合肥永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兴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罚款人民币8万元、6.5万元 。(文/实习生 蒋欣益)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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