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多地官宣将取消公摊相关话题,直接登上热搜!
一周之内,两地先后官宣“取消公摊面积”。
12月17日,河北张家口市发布政策,鼓励实行“现房销售”,逐步推进“取消公摊”。
12月12日,湖南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全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通知》。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衡阳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
明确提出实行商品房销售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在文件中指出:
- 自2025年1月1日起,衡阳市行政区域内商品房实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
- 房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与购房人约定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商品房价款。
- 面积纠纷条款应当载明以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价格作为处理面积纠纷的计价依据。
而且很清晰的给出“套内建筑面积”的定义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相比之下,湘潭市在今年9月就已明确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实行按住房套内面积(不含公摊面积)进行计价、宣传和销售的政策。
而肇庆则在今年5月出台“21条”措施促进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明确从2024年5月1日起,实行按住房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规范,优化和公开住房公摊面积计算方式,合理适度提高得房率。
近日,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这几年关于公摊的批评就是得房率太低了,导致买房权益受到影响。政策接连出台说明取消公摊是2025年的一项重要工作,100平方米的房子得房率可能达到100%,有助于提高购房品质、买房信心,增强购房积极性。
取消公摊渐渐成了一种共识
所谓的公摊,是指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它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即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
通常情况下,公摊面积具体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地下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值班警卫室等。
自从内地从分房时代进入商品房时代以来,我们的房屋交易采用的就是套内面积加公摊面积计算方法,和预售制、土地财政制度一样,也是从香港引进。
公摊面积过大、导致得房率过低,甚至都酿成了社会新闻。2022年有媒体报道,有购房者抱怨,110平方米的房子,到手却发现套内面积只有60多平方米;购房时销售人员口头承诺的31%公摊面积,收房时却变成了46%……
也正因此,每年对于呼吁取消公摊的声音,从未间断。
从近些年的政策看,取消公摊渐渐成了一种共识。
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发布了《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其中就指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而近些年这一趋势明显加快,今年以来,广东肇庆、湖南湘潭等地开始要求房企按住房套内面积(不含公摊面积)计价宣传销售;
浙江杭州也出台规定,杭州新成交宅地均可以享受面积认定新规,比如封闭式阳台只算一半面积,开放式风雨连廊不计容等,着重提高得房率。
大众对于“取消公摊”的消息非常关心,相关话题登顶热搜。
多数网友对此是正面态度,认为“取消公摊”是适时之举,他们期待这一政策能带来更多的实惠和便利。
对此,你怎么看?你买的房有多少公摊面积?
取消公摊具有重要意义。
对购房者而言,能使其更清晰了解所购房屋的实际使用面积,避免因信息不对称产生纠纷,增强对市场的信任感,切实提升购房获得感,也让其支付的房款与实际所得更加匹配,减少“隐性收费”,如物业费、暖气费等也将基于套内面积收取,降低生活成本。
对开发商来说,需更加注重产品品质和服务,优化户型设计及公共设施布局,提升房屋套内使用面积和实际使用价值,以增强竞争力,同时要适应新的定价模式,避免因成本转嫁等问题引发市场争议。
从市场角度来看,有助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向更健康、透明的方向发展,减少因公摊面积引发的纠纷和矛盾,提升市场整体的稳定性和公平性,增强市场活力,吸引更多购房者入市,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来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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