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审理了全国首起虚拟主播违约纠纷案。
2023年7月,因小史连续3个月没播满双方约定时长,且经公司多次提醒仍不直播,原告公司向她发送违约通知,明确解除合同,并要求小史支付违约金4万多元和虚拟形象损失1万多元。双方协商没有结果,公司就起诉到了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涉及虚拟形象,属于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小史作为真人演员,擅自违反合同协议停播,违约事实明显,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苏州互联网法庭法官 吴娅:我们综合考量公司的实际损失和预期利益损失,兼顾小史的违约情况和对其惩罚性因素,认定双方之间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高,酌情调整为小史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6200元,同时判决双方解除合同。(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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