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方清
今天,备受关注的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二审宣判,驳回余华英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
杨妞花告诉记者:“这次是最后一战,余华英得到的结果还是判处死刑。整个庭审过程中,余华英态度非常嚣张恶劣,她还是觉得自己没有错。一直到宣判结果出来,她的眼泪掉下来了。”
贵阳中院二审认定余华英拐卖17名儿童,在案证据证实余华英起主要作用,是主犯。
17名儿童中有5对一奶同胞,12个家庭父母为寻找子女多年来颠沛流离,在寻找未果后有的父母抑郁而终,有的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无论作案情节、被拐儿童数量还是给有关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危害程度,都可说是无以复加,令人发指,说余华英是恶魔般的存在恰如其分。
然而余华英一直在做着侥幸逃脱极刑的美梦,直至重审二审法庭上仍态度嚣张恶劣,还是觉得自己没有错。直到宣判结果出来,她的眼泪掉了下来。
她这分明是鳄鱼的眼泪,没有对罪恶的丝毫忏悔,有的只是对幻想破灭的无奈和对死亡的恐惧。
人说相由心生,眼睛是心灵的窗户。
仅从余华英面相上,你不可能看出丝毫“善”的影子,相反满满都是龌龊、狠毒和邪恶。
我曾在这个案子足以说明:人可以貌相文章中,从几个维度分析余华英的邪恶指数——
从人性维度,她是毫无底线的“冷血动物”。
余华英1963年出生于云南,21岁在大理游玩时结识了王加文,两人一拍即合,很快结婚并生下一女儿。1992年,王加文涉嫌盗窃被抓,余华英便把女儿交给王加文的哥嫂抚养,自己则前往县城的一家面馆打工。
期间结识了人称“龚木匠”的龚显良,彼时的龚显良和余华英一样,都有家庭和子女。余华英在没有与王加文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龚显良同居,并产下一名男婴。
这了遮盖丑行也为弄俩钱花,他们通过中间人把亲生骨肉送到河北,余华英缺钱时5000元把自己儿子卖了,自此开启了有预谋拐卖儿童非法敛财的罪恶之旅。
一个舍得把自己亲骨肉卖掉的恶妇,是怎样的蛇蝎心肠。在拐卖别人家孩子时,又怎会有恻隐之心。说余华英是毫无底线的冷血动物,毫不过分。
从感情维度,她是恬不知耻的“破鞋”
判决书显示另外一个情节,第一次贩卖亲生骨肉时,情夫龚显良通过邯郸的朋友申海林认识了中间人王国付,将男婴转卖后二人获得数万元报酬。
余华英供述,2000年,邯郸警方来抓捕时,龚显良一个人跑了,她就和申海林同居在一起,约两年之后,申海林过世。
是孩子就卖,亲生的也不放过;是男人就睡,情夫跑了马上换下一个。这个余华英哪还有什么情和义,分明十足的丧失人性,寡廉鲜耻到了极点。
有意思的是,龚显良已早于2008年因患癌症死亡,申海林在与余华英同居两年后也过世。莫非这个三角眼高颧骨的女人贩子,还真“克”着点啥?
从面对司法维度,她是诡计多端的“演员”
其实余华英此次被审查出来的拐卖儿童案件,都是约20年前犯下的。而当年她早已有过“二进宫”的劣迹。
据媒体报道,2000年,余华英曾因涉嫌拐卖儿童被邯郸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两个月后释放。
2004年,余华英重操旧业,她和丈夫王加文在云南拐走了两名儿童。其中一名被拐儿童的家长前往大姚县公安局报案后,经过云南、河北两地警方配合,于2004年5月19日将余华英和王加文抓获归案。
面对大姚县警方的审讯,两人均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余华英谎称自己叫“张芸”、王加文谎称自己叫“王伟”,并躲过了当地公检法的审查。
同年9月27日,大姚县法院判处“张芸”和“王伟”犯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判决后,两人未上诉。服刑期间,余华英于2007年获减刑1年、2009年获减刑2年,于2009年5月18日执行期满,获释后返回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居住。
余华英继续隐姓埋名,直至曾被她拐卖的杨妞花于2022年找到亲生姐姐并向警方报案,才使其再度落网并出庭受审,当年诸多拐卖罪行也被连根拔起。
不能不说,虽然正义不会缺席,但对于余华英,这是一次迟到的审判。
迟到了足足二十多年!
从2000年被纳入警方视线,但刑拘俩月而调查没进展就被释放,到2004年他和丈夫双双被抓现行,然而二人居然能用假身份糊弄住当地公检法,更奇特的是不知余华英凭借何德何能,居然还获得减刑三年的“奖赏”。
电影都不敢这么拍。
而后来这么多年她居然安危无恙地逍遥人间,可见余华英有多么虚伪和狡猾。
但再会演,余华英这回也是演到头了。因为跟她演整场对手戏的叫作杨妞花。
正是被余华英亲手拐卖的杨妞花,于26年后寻亲成功并发起举报,使得余华英的更多拐卖犯罪事实被证实还原。
而今严格的法律审判程序将其送入生命倒计时,正是其罪有应得的果报。
余华英在法庭最后的那一滴眼泪,也是白流。
那并非良心的发现或醒悟,只代表了作恶者对最终可耻下场的绝望。
但愿她到阴曹地府后能够彻底洗心革面,如有可能投胎转世,再好好重新做一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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