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日,江西石城县一轻型自卸货车沿G206国道行至路口时,未按导向车道行驶,而是在直行车道右转,将右侧一辆因未按规定车道行驶进入货车盲区的摩托车撞倒。
从撞击到货车停下,短短5秒内,摩托车被推行、碾压,万幸摩托车驾驶人则未被车轮压到,在“鬼门关”走了一遭,无生命危险。
交警调查认定,货车未按导向车道行驶,摩托车未按规定车道行驶,双方负同等责任。
货车体型大,盲区面积也更大。小型车辆、非机动车以及行人在路上遇到货车,切勿与其同车道行驶,并保持足够的横向距离。尤其是在路口遇到货车,宁可停下等待,观察清楚货车动向,也不要与之争道抢行,以防其突然转弯给自己造成严重伤害!
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
版权声明:“玉林交警”所发表的文章,欢迎读者分享给好友和朋友圈。原创微信中的图文版权属于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和原作者所有,其他微信公众号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违反上述声明者,我们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如遇困难及“碰瓷”、诈骗、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拨打报警电话:110;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110;高速公路报警求助电话:12122(高速交警)、96333(广西高速客服热线);车管所业务咨询热线:0775-2680122;公安机关及民警违法举报投诉:12389。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