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两家医疗机构以盈利为目的,为孕妇介绍、组织实施了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由于鉴定出现重大失误,孕妇放弃了黄体酮针剂注射治疗,导致胎儿停止呼吸,给其及家庭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当事人数次向榆林市(区)两级卫健部门实名举报,而行政执法部门只对两家医疗机构作了罚款并未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试管婴儿”成功后诊所大夫劝其做胎儿性别鉴定
近日,我社接到陕西榆林一双女户小静(化名)反映称:“国家号召生三胎,家人和亲朋好友也劝我再生一个男孩,于是2022年11月份,与丈夫一起在西北妇幼医院做了试管婴儿成功后,大夫再三嘱托怀孕前四个月内每天进行一次黄体酮针剂注射,于是我选择了就近的榆林安顺诊所进行针剂注射。”
小静说:“在注射针剂过程中,高亚飞大夫给我做B超时说看不清是男是女,并讲述他们诊所与榆林健海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建海科技)多次合作为男女性别鉴定的成功事例,说DNA检测染色体100%准确。当时,我盼子心切,就相信了高大夫的说法,当时她就联系了建海科技的负责人栾园强并加了我的微信。随后,栾园强让我看他朋友圈,其从2013年的起就从事各种DNA化验,包括试管婴儿、脐带血干细胞储存、无创产前基因检测、靶向用药、所有的疾病遗传等等,并与榆林的多家医院合作,并向我承诺化验结果非常准确,如果与实际不否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据了解,2022年12月25日,安顺诊所高大夫为小静抽了血,并让建海科技(基因检测)的栾园强拿去化验,小静同时给栾国强微信转款2600元。
小静回忆:“2022年12月29日18时14分,栾园强向我微信转发了香港化验的母血染色体报告,同时用微信文字告诉我化验结果是女孩,我已有两女,不想再孕一女,经再三和栾园强核实化验的准确度,可栾肯定的回答并向我做了保证,就这样反反复复的论证,最后就相信了栾园强的话,放弃了黄体酮的维持治疗,结果胎儿停止了呼吸,于2023年2月13日在榆林二院做了引产术,术后看到胎儿为男孩,如晴天霹雳,甚至到了崩溃的边缘,连死的想法都有。”
就上述反映问题,我社调研员与健海科技栾园强电话核实,而栾不屑一顾地说:“你们少来这一套,这个事我根本不“操急”(害怕),随即挂断了电话。
一份迟来的回复书,卫健执法部门以罚代管
小静告诉本社调研员,就上述两医疗机构,尤其是健海科技栾园强于2013年就从事各种DNA化验,包括试管婴儿、脐带血干细胞储存、无创产前基因检测、靶向用药、所有的疾病遗传等等,并与榆林的多家医院合作,非法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行为,已形成的“黑色交易链条”,多次向榆林市(区)两级卫健部门实名举报未果。
小静讲,“期间我多次请求榆阳区卫健局提供查处结果、调取相关案卷材料走司法程序,多次遭到该局及卫生监督所领导的互相推诿,百般刁难。直至2024年12月13日才拿到了回复,但只罚款不纠违。”
就此,榆林市卫健委张主任让该委政秘科高科长安排医政科工作人员核实情况,而高科长却说“你们中国经济法制报社还管这些事了?”而且让调研人员与卫健委的法律顾问对接此事,还称:“如果我们的法律顾问允许你们调研,才能了解情况,否则不行。”
奇葩的是,该委的法律顾问陕西智勤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律师宋兆伟电话里告诉我社调研员,“我们只接待新闻记者、公安、检察院及法院的人员来调查,其他的一概不接待。”卫健委作为政府医疗卫生机构的主管部门,行政行为竟让法律顾问来答复?
据榆阳区卫健局给上述两医疗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本机关依法查明,你单位介绍孕妇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超登记范围开展医疗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栾园强处以16000元罚款,给予安顺诊所处以20000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50元的处罚决定。”而对栾园强的违法所得2600元未做处理。
小静气愤地说“建海科技栾园强被处罚后披上了合法的外衣更加嚣张,扬言你告到哪我都不怕。不仅如此还继续为孕妇介绍、组织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我怀疑卫健部门有人为其站台。”
榆阳区卫生监督所办案人员告诉本社调研员,经过调查发现建海科技涉嫌违法等行为,曾向榆阳区市场监管局、司法局移送案件线索均未接收,只好对上述两家医疗机构的行为进行罚款处罚。
据榆阳卫监医线移【2023】1号《线索移送书》显示:“本机关于2023年2月14日受理的市民投诉榆林健海科技有限公司从事上门进行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相关业务的案件,因为我单位到现场调查时发现,该公司无医疗鉴定设备,但现场查看其与西安华大基因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华大公司)有委托合同(当事人拒绝提供其复印件,拒绝拍照),我单位对其内容不详,介于核实其公司是否存在违法经营,根据登记注册管理的相关规定,“谁发证,谁监管”的规定应当由你单位处理。现将材料移送贵局”
而榆阳卫监医线移【2023】2号《线索移送书》显示:“本机关于2023年2月14日受理的市民投诉榆林健海科技有限公司从事上门进行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相关业务的案件,因为我单位到现场调查时发现,该公司场所内有华大司法鉴定所的工作箱(箱内有委托书,大量医用手套,采血针采血卡,一次性末梢采血器)),有亲子鉴定信息登记表,现场相关证据反映陕西西咸新区华大司法鉴定所疑似存在违法违规执业的行为,现将相关证据移送你单位,望贵局处理”。
对此,榆阳区司法局席姓书记说,区司法局没有这项业务,应该移送市司法局。而榆阳区市场监管局樊副局长当即就安排了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回复,但截至目前未回复。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律师宋晓江认为,为了控制男女性别比例严重失衡,我国早在2002年就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下称计划生育法),2016年又制定了《禁止费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下称胎儿性别鉴定规定)。《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胎儿性别鉴定规定》第三条也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介绍、组织孕妇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而陕西榆林建海科技、安顺诊所、西安华大公司、华大司法鉴定所等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形成了利益链条,已涉嫌违法,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来源:中国经济法制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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